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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上海市医疗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14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规定,紧扣国务院、市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化政务公开实践,持续提升公开实效,为上海医保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一)认真做好医保领域主动公开。全年通过“上海医保”门户网站发布信息372条,公开公示公告、政策文件及政策解读材料,覆盖部门预决算、人大代表建议与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法治政府建设、重大行政决策、行政处罚等关键领域信息,保障公众知情权与监督权。依托“上海医保”微信公众号发布医保领域信息372篇,深化与新闻媒体协同联动,联合中央及本地主流媒体开展医保主题新闻宣传,及时发布、转发本市医疗保障改革进展与成效。组织市区医保部门开展政府开放活动20余场,超1000人次参与,帮助市民群众和相关企业精准吃透政策,推动医保政策落地见效。

  (二)高效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规范依申请公开全流程办理,全年共接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72件,按规定程序办结68件,结转下年度办理4件。从申请渠道看,网络申请67件,占93%;信函申请5件,占7%。申请事项主要集中在医保政策文件、医保统计数据等方面。

  (三)扎实推进政府信息规范化管理。2025年,我局共出台行政规范性文件12件,依托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规范、完整公开。落实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动态更新机制,标注政策公开的时间和文件有效期。对职工医保待遇标准调整等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通过门户网站公开征集意见等方式广泛吸纳公众智慧,提升决策科学性。严格落实信息安全管理要求,提升门户网站、公众号等平台的安全防护能力,积极配合开展安全检测,筑牢政府信息公开安全防线。

  (四)提升公开平台建设质效。强化信息发布审核机制,做好网站、公众号等平台内容定期排查与新增信息的规范审核,确保公开内容安全、发布规范。聚焦社会关切,用好“政策留言板”,搭建政策咨询互动桥梁。落实“政策阅办联动”机制要求,完善发布政策文件的办事链接功能,方便群众网上办事。2025年,局门户网站访问量超46万人次,微信公众号阅读量超70万人次,总访问及阅读量均较上年有所增长。

  (五)加大监督保障力度。制定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任务分解表,逐项细化责任分工、明确时间节点,推动各项任务落地见效。强化平台监管实效,加强门户网站、公众号等公开渠道的日常运维监管,定期开展自查自纠,确保平台运行规范、内容安全。提升队伍专业能力,积极派员参加市政府办公厅组织的政务公开专题培训,组织开展局系统业务培训,切实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素养和履职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2

5

4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42

行政强制

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1

1

0

0

0

0

7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4

0

0

0

0

0

1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3

0

0

0

0

0

3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

0

0

0

0

0

1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1

0

0

0

0

0

1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8

0

0

0

0

0

18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5

1

0

0

0

0

16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

0

0

0

0

0

1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3

0

0

0

0

0

13

(七)总计

67

1

0

0

0

0

6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4

0

0

0

0

0

4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3

0

4

0

7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一是政策解读质效有待增强。二是主动公开时效性有待提升。三是公开平台建设有待优化。

  (二)改进措施

  一是深化政策解读,推动政策落地见效。紧扣2026年医保重点工作,梳理并公开相关政策及解读内容。丰富解读产品形式,采用图文、视频、问答等多样化载体,增强解读的通俗性和可读性,提升政策传播效果。

  二是强化时效管控,提升主动公开质量。加大对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的督促提醒力度,及时发布群众关切的公示公告、政策文件、重要会议活动等内容,确保应公开信息规范、高效推送。

  三是优化平台建设,提升便民服务水平。优化门户网站、官方微信公众号建设,方便市民群众查询检索。持续做好“政策阅办联动”工作,推动更多政策与办事服务精准对接,不断增强群众办事体验感。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度我局未发出收取信息处理费通知,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2025年上海市医疗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14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规定,紧扣国务院、市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化政务公开实践,持续提升公开实效,为上海医保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一)认真做好医保领域主动公开。全年通过“上海医保”门户网站发布信息372条,公开公示公告、政策文件及政策解读材料,覆盖部门预决算、人大代表建议与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法治政府建设、重大行政决策、行政处罚等关键领域信息,保障公众知情权与监督权。依托“上海医保”微信公众号发布医保领域信息372篇,深化与新闻媒体协同联动,联合中央及本地主流媒体开展医保主题新闻宣传,及时发布、转发本市医疗保障改革进展与成效。组织市区医保部门开展政府开放活动20余场,超1000人次参与,帮助市民群众和相关企业精准吃透政策,推动医保政策落地见效。

  (二)高效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规范依申请公开全流程办理,全年共接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72件,按规定程序办结68件,结转下年度办理4件。从申请渠道看,网络申请67件,占93%;信函申请5件,占7%。申请事项主要集中在医保政策文件、医保统计数据等方面。

  (三)扎实推进政府信息规范化管理。2025年,我局共出台行政规范性文件12件,依托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规范、完整公开。落实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动态更新机制,标注政策公开的时间和文件有效期。对职工医保待遇标准调整等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通过门户网站公开征集意见等方式广泛吸纳公众智慧,提升决策科学性。严格落实信息安全管理要求,提升门户网站、公众号等平台的安全防护能力,积极配合开展安全检测,筑牢政府信息公开安全防线。

  (四)提升公开平台建设质效。强化信息发布审核机制,做好网站、公众号等平台内容定期排查与新增信息的规范审核,确保公开内容安全、发布规范。聚焦社会关切,用好“政策留言板”,搭建政策咨询互动桥梁。落实“政策阅办联动”机制要求,完善发布政策文件的办事链接功能,方便群众网上办事。2025年,局门户网站访问量超46万人次,微信公众号阅读量超70万人次,总访问及阅读量均较上年有所增长。

  (五)加大监督保障力度。制定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任务分解表,逐项细化责任分工、明确时间节点,推动各项任务落地见效。强化平台监管实效,加强门户网站、公众号等公开渠道的日常运维监管,定期开展自查自纠,确保平台运行规范、内容安全。提升队伍专业能力,积极派员参加市政府办公厅组织的政务公开专题培训,组织开展局系统业务培训,切实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素养和履职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2

5

4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42

行政强制

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1

1

0

0

0

0

7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4

0

0

0

0

0

1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3

0

0

0

0

0

3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

0

0

0

0

0

1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1

0

0

0

0

0

1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8

0

0

0

0

0

18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5

1

0

0

0

0

16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

0

0

0

0

0

1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3

0

0

0

0

0

13

(七)总计

67

1

0

0

0

0

6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4

0

0

0

0

0

4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3

0

4

0

7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一是政策解读质效有待增强。二是主动公开时效性有待提升。三是公开平台建设有待优化。

  (二)改进措施

  一是深化政策解读,推动政策落地见效。紧扣2026年医保重点工作,梳理并公开相关政策及解读内容。丰富解读产品形式,采用图文、视频、问答等多样化载体,增强解读的通俗性和可读性,提升政策传播效果。

  二是强化时效管控,提升主动公开质量。加大对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的督促提醒力度,及时发布群众关切的公示公告、政策文件、重要会议活动等内容,确保应公开信息规范、高效推送。

  三是优化平台建设,提升便民服务水平。优化门户网站、官方微信公众号建设,方便市民群众查询检索。持续做好“政策阅办联动”工作,推动更多政策与办事服务精准对接,不断增强群众办事体验感。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度我局未发出收取信息处理费通知,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2025年上海市医疗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14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规定,紧扣国务院、市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化政务公开实践,持续提升公开实效,为上海医保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一)认真做好医保领域主动公开。全年通过“上海医保”门户网站发布信息372条,公开公示公告、政策文件及政策解读材料,覆盖部门预决算、人大代表建议与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法治政府建设、重大行政决策、行政处罚等关键领域信息,保障公众知情权与监督权。依托“上海医保”微信公众号发布医保领域信息372篇,深化与新闻媒体协同联动,联合中央及本地主流媒体开展医保主题新闻宣传,及时发布、转发本市医疗保障改革进展与成效。组织市区医保部门开展政府开放活动20余场,超1000人次参与,帮助市民群众和相关企业精准吃透政策,推动医保政策落地见效。

  (二)高效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规范依申请公开全流程办理,全年共接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72件,按规定程序办结68件,结转下年度办理4件。从申请渠道看,网络申请67件,占93%;信函申请5件,占7%。申请事项主要集中在医保政策文件、医保统计数据等方面。

  (三)扎实推进政府信息规范化管理。2025年,我局共出台行政规范性文件12件,依托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规范、完整公开。落实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动态更新机制,标注政策公开的时间和文件有效期。对职工医保待遇标准调整等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通过门户网站公开征集意见等方式广泛吸纳公众智慧,提升决策科学性。严格落实信息安全管理要求,提升门户网站、公众号等平台的安全防护能力,积极配合开展安全检测,筑牢政府信息公开安全防线。

  (四)提升公开平台建设质效。强化信息发布审核机制,做好网站、公众号等平台内容定期排查与新增信息的规范审核,确保公开内容安全、发布规范。聚焦社会关切,用好“政策留言板”,搭建政策咨询互动桥梁。落实“政策阅办联动”机制要求,完善发布政策文件的办事链接功能,方便群众网上办事。2025年,局门户网站访问量超46万人次,微信公众号阅读量超70万人次,总访问及阅读量均较上年有所增长。

  (五)加大监督保障力度。制定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任务分解表,逐项细化责任分工、明确时间节点,推动各项任务落地见效。强化平台监管实效,加强门户网站、公众号等公开渠道的日常运维监管,定期开展自查自纠,确保平台运行规范、内容安全。提升队伍专业能力,积极派员参加市政府办公厅组织的政务公开专题培训,组织开展局系统业务培训,切实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素养和履职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2

5

4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42

行政强制

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1

1

0

0

0

0

7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4

0

0

0

0

0

1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3

0

0

0

0

0

3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

0

0

0

0

0

1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1

0

0

0

0

0

1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8

0

0

0

0

0

18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5

1

0

0

0

0

16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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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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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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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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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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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3.其他

13

0

0

0

0

0

13

(七)总计

67

1

0

0

0

0

6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4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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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4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3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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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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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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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一是政策解读质效有待增强。二是主动公开时效性有待提升。三是公开平台建设有待优化。

  (二)改进措施

  一是深化政策解读,推动政策落地见效。紧扣2026年医保重点工作,梳理并公开相关政策及解读内容。丰富解读产品形式,采用图文、视频、问答等多样化载体,增强解读的通俗性和可读性,提升政策传播效果。

  二是强化时效管控,提升主动公开质量。加大对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的督促提醒力度,及时发布群众关切的公示公告、政策文件、重要会议活动等内容,确保应公开信息规范、高效推送。

  三是优化平台建设,提升便民服务水平。优化门户网站、官方微信公众号建设,方便市民群众查询检索。持续做好“政策阅办联动”工作,推动更多政策与办事服务精准对接,不断增强群众办事体验感。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度我局未发出收取信息处理费通知,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