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上海市医疗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24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我局政府网站(https://ybj.sh.gov.cn)下载。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11日至1231日。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我局联系(地址:浦东南路3500号;邮编:200125;电话:23111111)。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严格执行《条例》《规定》,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化政务公开,努力提升政务公开质效,助力推动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积极推动主动公开。全年通过“上海医保”门户网站公开发布局政策文件、政务动态信息、医保事业发展统计数据等政府信息408及时规范在门户网站做好单位预决算信息、重大行政决策、建议提案办理情况等信息的发布工作。通过“上海医保”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272局官微粉丝数39.89万,较去年增长10万。参加或举办上海市政府新闻发布会、国家医保局新闻发布会、局新闻媒体通气会等重要新闻发布活动5次。同时,积极做好政策解读工作,对涉及民生的重要政策做到应解读、尽解读,综合运用文字解读、图示图解、专家访谈、集中政策宣讲等多种解读形式,加强对医保政策文件的多元化、精准化解读。

  (二)规范做好依申请公开。全年共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6件,办理上年度转办申请2件,均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进行办理和答复,年内均办理完毕从申请方式来看,网络申请35件,信函1。从申请内容来看,主要围绕医保政策、统计数据等。本年度没有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收取费用的情况。

(三)加强政府信息管理。一是积极推进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公开,2024年我局出台行政规范性文件6件,均规范完整公开。同时门户网站全量公开本市医保领域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明显标注政策生效起止时间,更好发挥以公开促落实的作用。加强政策咨询服务,做好热线电话、网民留言办理等政策咨询和服务工作,全年办理网民留言2014,平均办结时间为1个工作日切实市民群众相关政策咨询和办事服务提供便利。

(四)加大政府开放力度。一是加强重大政策公开发布。围绕支持创新药械发展、药品集采、全民参保、长护险、基金监管、医保便民新举措等政策协同中央及本地主流媒体及时做好政策信息发布和全面解读,共发布及转发相关报道2000余篇次,回应社会关切,释放积极信号。推进医保政策直达企业和市民群众。组织市区医保部门常态化开展医保医企面对面活动政府开放月系列活动等,如围绕2024新版医保目录落地,组织医疗机构和生物医药企业面对面交流,促进相关药品快速入院;围绕促进银发经济发展,组织的长护险与养老科创企业面对面活动被评为上海2024年优秀政府开放活动。

  (五)加强公开平台建设。一是加强政务新媒体信息和网络安全管理,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日常运行维护和监测,保障平台安全运行。强化平台信息发布的审核工作,切实提高对外公开发布信息质量。加强局政务新媒体平台功能建设,如推进局门户网站适老化改造,在局门户网站建立“政府开放”栏目,专门发布政府开放系列活动;在“上海医保”公众号增加“药品比价”“销量公示”等板块,为市民群众提供更加便捷的查询服务。

)强化监督保障。一是做好我局2024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任务分解工作,加强对局机关处室、局属单位的督促提醒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落实二是规范信息发布更新管理工作,严格按照局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审核管理相关制度,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安全。三是开展市区医保系统政务公开工作专题培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6

0

5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2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6

0

0

0

0

0

3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4

0

0

0

0

0

1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0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6

0

0

0

0

0

16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

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3

0

0

0

0

0

3

(七)总计

38

0

0

0

0

0

3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0

1

0

2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依申请公开答复有待进一步规范;二是政策解读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

下一步市医保部门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准确把握政务公开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坚持守正创新,进一步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创造性。

一是进一步加强以规范性文件为重点的政府信息管理,完善公开流程,推进政府信息管理更加科学规范

二是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流程,规范答复文书,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办理工作水平。

三是进一步加强政策宣传解读,结合2025年本市医保重点工作,丰富解读形式,提高解读质量,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