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上海市医疗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8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按照《条例》《规定》,对照国务院、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要点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化政务公开,不断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助力医保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持续深化主动公开

全年通过上海医保门户网站发布信息994篇,其中公示公告178政策文件44篇、文字及视频类政策解读20篇,并及时准确公开部门预决算信息、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法治政府建设情况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行政处罚信息全年通过上海医保微信公众号发布医保领域相关信息228篇。协同中央及本地主流媒体累计开展主题新闻报道80余次,发布及转发相关新闻报道5000余篇次,举办(参加)新闻通气会3场。创新开展送政策、送服务活动,区医保部门全年共组织开展政府开放活动20余场,参与人数超过1000人次,帮助市民群众及相关企业吃透政策、享受政策

(二)认真办理依申请公开

全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9件,办结(含结转)37件,结转下年度办理2件,均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办理和答复;本年度发生未发生针对答复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从申请方式看,网络申请36件,占92.3%;信函申请3件、当面申请0件,占7.7%。申请事项主要集中在医保政策、统计数据等方面。

(三)加强政府信息管理

2023年,我局出台行政规范性文件12依托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规范、完整公开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并保持动态更新。对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采取网上征集意见等方式向公众公开征求意见。持续做好政府信息安全管理,落实上级要求,配合做好门户网站的安全防护检测。

(四)提升平台建设水平

强化上网信息发布审核,健全网站内容定期排查、新增信息动态监测机制,确保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内容安全,不断提升局官网、政务新媒体等公开平台的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以社会关切为导向,完善门户网站板块建设,开设政策留言板方便群众了解医保政策,探索推进一批政策阅办联动实现从“政策公开”到“政务服务”,便利群众网上办2023,局门户网站访问量98万人次,微信公众号阅读量超110万人次,总访问及阅读量较去年进一步增加,切实发挥平台的窗口作用

(五)加大监督保障力度

制定2023年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任务分解表,对26项重点工作逐项分解细化,加强督促指导,推动各项工作有效落实。加强门户网站和政务微信日常监管,认真开展自查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积极参加市政府办公厅组织的政务公开培训,组织局系统政务公开专题培训,及时传达工作要求,切实提高医保系统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2

0

1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8

0

0

0

0

1

3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9

0

0

0

0

0

9

0(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3

0

0

0

0

0

3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8

0

0

0

0

0

8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1

0

0

0

0

1

12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1

0

0

0

0

0

1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3

0

0

0

0

0

3

(七)总计

36

0

0

0

0

1

3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2

0

0

0

0

0

2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一是主动公开的及时性仍要进一步提升;二是政策解读的广度深度尚需进一步拓展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需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措施

下一步,我局将在补短板、强素质、提质效上重点改进,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主要措施:

一是进一步提高主动公开的及时性。加大对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的监督检查、督促提醒力度,积极发布通知公告、政策文件、重要会议活动市民群众较为关注的内容,推动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规范公开。

二是进一步提高政策解读的质量。更好落实政策文件、政策解读、解读方案三同步要求,紧密结合2024年重点工作,集中公开有关政策和解读,方便社会各界查阅和监督丰富多样化解读产品形式,提高解读质量,促进政策落地。

三是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队伍建设。加强对局系统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培训,开展工作经验交流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为做好本市医保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支撑和保障。

四是进一步加强公开平台建设立足群众视角优化门户网站、官方微信公众号的重点栏目展示,推动更多“政策阅办联动”事项上线不断提高服务公众的水平,努力提升群众获取信息的便捷性和体验感。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我局未发出收取信息处理费通知,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