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问:为什么要修订《上海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实施细则》?
答:《上海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实施细则》(沪医保[2020]9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将于9月9日有效期届满。该文件是《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具体条款的细化与经办操作的主要依据,到期后仍需保留。根据《上海市医疗保障条例》等文件相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为进一步完善优化经办操作,对《实施细则》进行修订后重发。
2、问:《上海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实施细则》有哪些方面的修改?
答:《实施细则》主要完善了三方面的内容,具体如下:
一是在文件依据中增加《上海市医疗保障条例》,调整《实施细则》相关表述与其一致,如医疗保障凭证、异地就业备案、医疗保障经办机构等。
二是合并精简文件,《实施细则》的医疗保险费的缴纳和医疗保险待遇的享受条款中,增加关于灵活就业人员待遇享受等待期方面的相关规定,同步废止《关于本市城镇从事自由职业人员、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设置等待期的通知》(沪人社医发〔2012〕45号)。
三是在就医管理和医疗费用手工报销方面,根据国家跨省异地直接结算的相关规定,规范职工跨省异地直接结算和手工报销流程。
3.问:修订《上海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实施细则》对参保人医保待遇有影响吗?
答:修订《上海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实施细则》对参保人享受医保待遇没有任何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