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本市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 相关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1-08-10  

1、问:为什么要修订《关于做好本市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

答:为确实保障普通高等院校学生的基本医疗,20168月,本市实施《关于做好本市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按照本市规范性文件有效期管理规定,《通知》将于2021828日到期。为此,根据近年政策调整内容,需对《实施细则》进行修订后重发。

2、问:《关于做好本市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有哪些方面的修改?

答:对《通知》进行了微调,具体如下

一是因相关文件已修订重发,调整大学生普通门急诊的文件依据,具体按照《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医保局等三部门关于完善本市普通高等院校学生医疗保障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府办规〔2020〕14号)执行

是根据本轮机构改革实际,本市低保大学生的个人缴费及门急诊起付线享受政府补助,继续按照现行规定执行

3、问:修订《关于做好本市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对参保人员医保待遇有影响吗?

答:修订《关于做好本市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对参加对象享受医保待遇没有任何影响。


关于做好本市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  沪医保规〔2021〕11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