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实施细则》政策问答

发布时间:2020-09-10  

1、问:为什么要修订《上海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实施细则》?

答:《上海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实施细则》(沪医保〔2000〕46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发文时间较早,已多次延长有效期,于2020年8月有效期届满。本次市医保局借机构改革的契机,对《实施细则》进行修订后重发。

2、问:上海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实施细则》有什么方面的修改?

答:主要修改内容有3方面:一是发文单位修改,将“上海市医疗保险办公室”调整为“上海市医疗保障局”;二是职工医保已无城乡户籍限制,去掉《实施细则》标题中的“城镇”;三是对《实施细则》的个别条款根据《上海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对适用范围、职工医疗保险凭证、医疗保险年度等内容作相应的调整更新,同时规范对医保经办机构相应的表述。

3问:修订上海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实施细则》对参保人医保待遇有影响吗?

答:修订《上海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实施细则》对参保人享受医保待遇没有任何影响。

关于印发《上海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沪医保规〔2020〕9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