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上海童涵春堂药业连锁经营有限公司洛川东路店等2家零售药店提出,经上海市医疗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同意,现终止上海童涵春堂药业连锁经营有限公司洛川东路店等2家零售药店医保服务协议,具体名单如下:
序号
零售药店名称
1
上海童涵春堂药业连锁经营有限公司洛川东路店
2
上海华氏大药房有限公司新海药房
特此通告。
上海市医疗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2025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