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动态 | 长宁区:优化“3×3”模式 持续推进涉第三人责任案件追偿工作

发布时间:2025-03-14  

  长宁医保贯彻落实《关于本市试点开展涉第三人责任案件追偿工作的通知》工作要求,优化“3×3”模式加强多方联动,持续推进涉第三人追偿工作,切实保障医保基金安全运行。

  一、“三驾马车”先行,夯实法律保障

  全方位剖析涉第三人责任案件医保基金追偿的程序、对象、方法,三驾马车齐头并进,夯实法律保障:一是加强司法协作。与区人民法院建立沟通桥梁,积极争取案卷支持,确保每一份原始票据的准确无误,为追偿工作打下坚实基础。二是组织架构优化。成立追偿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各司其职,分工明确,协同作战,确保从金额核算到通知追偿,再到款项接收的全链条流程畅通无阻。三是专业法务支持。聘请具有专业资质的律师团队,提供针对性的法务支撑,为诉讼追偿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确保追偿行动在法律框架内稳健推进。

  二、三个“覆盖”推进,充分查找堵点

  在追偿工作实践中,长宁医保通过三个“全覆盖”策略稳步推进工作:一是案件类型全面覆盖:涵盖包括健康权纠纷、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以及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在内的各类侵权场景,确保追偿工作的广泛性和深入性。二是追偿对象全面覆盖:选择企业单位、医疗机构、保险公司以及个人作为追偿试点对象,确保追偿工作的多角度和多层面覆盖。三是追偿方式全面覆盖:根据不同案件类型和追偿对象特点,运用通知追偿、协商追偿、催缴追偿以及诉讼追偿等多种追偿途径。通过细致入微的洞察和全面的问题识别,充分揭示不同类型、不同对象在追偿工作开展过程中的难点、堵点和痛点,为追偿工作的全面推进提供指导和方向。

  三、三个“探索”建设,优化工作模式

  此次追偿行动在16天内取得5笔退款,追回医保基金12余万元。下一步,长宁区医保局将继续加大力度推进“三个探索”工作模式:一是积极探索源头治理新机制,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宣传引导,对明确应当由第三人负担且愿意支付的,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二是积极探索事前介入新模式,加强与区人民法院等职能部门的信息互通互享,对涉及医保基金支出的侵权责任案件,以“第三人”身份介入诉讼、调解流程,有效避免判决后的另行追偿;三是积极探索自查自纠新常态,针对定点医疗机构作为侵权责任主体的医疗损害案件,主动自查自纠,退回医保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