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第十人民医院违反医保规定行政处罚案

发布时间:2020-04-20  
案件名称上海市第十人民医院违反医保规定行政处罚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沪医保罚决字第2120200014号
被处罚人(单位)上海市第十人民医院
机构代码123100004250085347
法定代表人秦环龙
处罚事由该机构存在超标准收费、超医保支付范围、分解收费、重复收费、无指征检查、无指征住院的行为。
处罚依据《上海市医疗保险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第五项
处罚结果罚款人民币拾万元整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上海市医疗保障局
作出处罚的决定日期2020.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