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 | 上海仁爱医院违反医保规定行政处罚案 |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沪医保罚决字第2120200018号 | |||||||||||
被处罚人(单位) | 上海仁爱医院 | |||||||||||
机构代码 | 91310104735437115R | |||||||||||
法定代表人 | 苏世杰 | |||||||||||
处罚事由 | 该机构存在无指征化验,进行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结算的行为;将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以外的诊疗项目产生的医疗费用,进行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结算的行为;向参保人分解收取、自定标准收取的费用,进行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结算的行为;伪造病史记录,进行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结算的行为。 | |||||||||||
处罚依据 | 《上海市基本医疗保险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第二、三、五项、第十七条第二项 | |||||||||||
处罚结果 | 罚款人民币伍万元整 |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 | 上海市医疗保障局 | |||||||||||
作出处罚的决定日期 | 2020.6.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