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仁爱医院违反医保规定行政处罚案

发布时间:2020-06-12  
案件名称上海仁爱医院违反医保规定行政处罚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沪医保罚决字第2120200018号
被处罚人(单位)上海仁爱医院
机构代码91310104735437115R
法定代表人苏世杰
处罚事由该机构存在无指征化验,进行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结算的行为;将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以外的诊疗项目产生的医疗费用,进行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结算的行为;向参保人分解收取、自定标准收取的费用,进行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结算的行为;伪造病史记录,进行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结算的行为。
处罚依据《上海市基本医疗保险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第二、三、五项、第十七条第二项
处罚结果罚款人民币伍万元整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上海市医疗保障局
作出处罚的决定日期2020.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