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新增来那度胺等药品纳入本市医保支付后个人定额自负标准的通知 沪医保中心〔2021〕88 号

发布时间:2021-10-12  

各区医疗保险事务中心,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

根据《关于印发<上海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9年版)>的通知》(沪医保医管〔2019〕110号)和《关于落实人社部谈判药品仿制药纳入〈上海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7年版)〉有关事项的通知》(沪人社医〔2018〕90号)等文件规定,经市医疗保障局审定,现公布新增来那度胺等药品纳入本市医保支付药品参保人员个人定额自负标准(见附件)。

本通知自2021年10月20日起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部分纳入本市医保支付药品的参保人员个人定额自负标准

 

 

上海市医疗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2021年10月12日


附件:

 

部分纳入本市医保支付药品的参保人员个人定额自负标准

 

序号

调整类型

药品名称

剂型

规格包装

个人定额

自负标准(元)

备注

1

新增

来那度胺

胶囊

25mg*6粒/板×1板/盒

450

江苏豪森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2

新增

舒尼替尼

胶囊

12.5mg*7粒/板×1板/袋×2袋/盒

540

江苏豪森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3

新增

厄洛替尼

片剂

150mg*10片/板×1板/袋×2袋/盒

150

江苏豪森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4

新增

厄洛替尼

片剂

150mg*10片/板×1板/袋×1袋/盒

80

江苏豪森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5

新增

厄洛替尼

片剂

150mg*每板7片*每盒1板

220

苏州特瑞药业有限公司

6

新增

贝伐珠单抗

注射剂

100mg(4ml)/

460

山东博安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7

新增

贝伐珠单抗

注射剂

100mg(4ml)/

460

苏州盛迪亚生物医药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