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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982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6-06-08

对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982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办理结果:解决采纳

傅帆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长期护理保险服务体系建设的建议”收悉。我局会同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数据局、市残联等部门进行了认真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对本建议的办理概述

  本提案由我局主办,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数据局、市残联会办。收到建议后,我局高度重视,会同各会办单位对建议内容进行了认真研究和专题讨论。针对代表提出的完善财政投入保障机制、深化商保经办衔接、优化服务目录、健全护理人员保障体系、加强数智赋能等四方面建议,我们结合现行政策和国家相关要求,逐条进行了梳理和研究。

  二、对建议的答复

  (一)关于“完善财政投入保障机制,深化商保经办与长护险制度衔接”的建议

  您在建议中提出,应加强财政对经办服务体系的投入保障,并发挥商业保险机构专业力量,提升长护险制度整体运行效率。

  一是在财政支持方面,市财政局已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将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提升补贴、入职补贴和激励补贴等纳入保障范围,持续加大相关投入。

  二是在税收激励方面,企业按照国家规定范围和标准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可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税前扣除;企业招录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还可享受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税收抵减政策,有效降低了用人成本。

  三是在引入商保经办方面,您在建议中提出“以市场化方式推动体系运行效率提升,发挥商业保险机构在基金测算、风险管控等方面的专业力量”。对此,我们进行了认真研究。目前试点阶段,本市长护险由市医保中心负责经办。当前,国家正加快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中办、国办已出台相关意见,国家医保局制定出台实施方案,其中提出“探索引入社会力量参与经办管理服务,强化激励约束机制,相关费用按规定支付”。根据国家要求,本市在按规定做好制度转型过渡的同时,同步积极探索研究社会力量参与经办管理相关课题,认真调研其他地区做法及本市相关区前期探索经验,统筹考虑社会力量参与经办管理的体制机制,既让广大失能群众享受到更好的长护险经办服务,又确保制度运行规范有序、长期可持续发展。

 (二)关于“加快优化我市长护险服务目录,更好适应上海高龄化特征的养老照护需求”的建议

  您提出开展全市性需求调研,在全国框架下因地制宜设置服务项目,并建立目录动态调整机制等建议。

  一是推进国家目录落地扩容应用。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国家长期护理保险服务项目目录(试行)〉的通知》明确,由国家医保局负责制定、调整并发布全国统一的《长期护理保险服务项目目录》。目前,国家长护项目服务目录已包含7项一般检查护理、2项基础护理、3项专项护理以及4项康复训练项目。上海正抓紧研究推动2027年起国家长护项目在本市落地。同时,市医保局将积极研究完善长护险保障范围与待遇享受人群特殊需求有序衔接,鼓励长护服务机构在确保基本服务得到保障之外,按照市场化原则提供满足个性化需求的护理服务。

  二是建立服务目录动态调整机制。代表的相关建议符合老年人实际服务需求,具有合理性。我局将联合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等部门开展专题研究,适时提出动态完善长护险服务目录的具体建议。

  三是落实国家要求推动长护待遇享受扩面。此外,市医保局将会同残联研究扩大长护险保障范围,将60岁以下参加本市职工医保或居民医保的重度残疾人纳入保障对象,不再设置年龄门槛,统一待遇标准,精准匹配需求。

  (三)关于“健全养老护理人员保障与发展体系,提高职业吸引力、认同感和专业度”的建议

  您提出的打造稳定、专业、有认同感的养老护理员队伍,一直是本市多部门合力推进的重点工作,相关情况如下。

  一是优化薪酬体系和综合保障,提高队伍稳定性。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联合印发了《关于建立养老护理员薪酬等级体系的指导意见》,建立了养老护理员职业化、专业化发展通道和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并明确将养老服务机构落实基本工资标准情况作为奖补政策的申领条件与考核依据。市民政局通过叠加多种补贴提升护理员薪酬:2017年起为养老服务机构护理员购买综合责任保险;2022年起对符合条件的护理员发放入职补贴(中等职业教育或高中学历5年共计3万元、专科及以上学历5年共计4万元);2024年出台《上海市推进养老护理员队伍建设行动方案(2024-2027年)》,强化待遇保障,鼓励各区利用落户、住房保障等政策支持护理员发展,截至2025年末已有12名护理员落户上海,100余名入住“新时代城市建设者管理者之家”;2025年出台激励补贴办法,按技能等级给予梯度补贴,累计已向1052名护理员发放入职和激励补贴约1150万元。2026年2月,上海首家“养老护理员之家”在虹口区建成,近百名护理员入住。财政方面,市财政局已建立职业技能提升补贴制度,对取得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按证书等级给予分档补贴;同时,对规范缴纳社保的企业,符合规定的社保费及住房公积金可在税前扣除,招录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还可享受相关税收抵减,鼓励企业提高保障水平。

  二是加大正面宣传,提升职业认同感。市民政局自2017年起,通过“百佳养老护理员”“寻找最美养老护理员”等选树活动,已让270名优秀护理员脱颖而出。同时,组织护理员学习交流活动,搭建展示平台;举办随护理员来沪生活未成年子女暑期成长营,帮助其加深对上海城市文化的理解和认同,提升职业荣誉感和社会融入度。

  三是构建产教融合培养体系,提升队伍专业化水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养老护理员”纳入本市急需紧缺高技能人才职业(工种)目录,可按规定享受人才引进等政策支持,并提高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提升补贴标准,加大对企业职工培训、定向培训等政策支持。市民政局提出建立养老护理“双元制”培养模式,鼓励养老服务机构与职业院校、高校开展委培和企业新型学徒制培养;2024年以来,已在全市分批建设19家养老护理员公共实训点,推动14家头部养老机构申报见习基地,其中9家入选,已提供见习岗位175个,累计招录学员74名,享受市人社部门见习补贴超100万元。

  四是拓展多元照护力量来源,扩大护理队伍规模。市民政局推动跨行业人员流动,引导社区养老服务机构与家政、物业等合作,吸纳各类人员从事养老护理。2025年出台《上海市推进“物业+养老”服务试点方案》,在徐汇、黄浦、长宁等9个区首批试点,发挥物业企业常驻社区优势,提供多样化养老服务。同时,通过“老吾老计划”为逾6万名家庭照护者提供培训;依托“老伙伴”计划,组织4.7万名低龄老年志愿者与24.5万名高龄老年人结对服务;2026年1月出台《上海市“沪助养老时光汇”项目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服务模式与运营规则,扩大社会参与。此外,您提出的“家属照护者津贴”等探索性建议,我局将会同市民政局等部门结合本市实际积极研究。

  (四)关于“加强技术和数智赋能,构建上海长护险高质量发展新范式”的建议

  您提出升级智能评估系统、创新全程智慧监管、深化数据共享协同等建议,契合上海城市数字化转型方向,各部门已开展相关工作并持续推进。

  一是深化数据共享协同。市医保局已会同市数据局将长护险护理人员信息、护理机构信息、评估结果信息和护理结算信息定期归集至市大数据资源平台,相关数据已重点支撑民政“养老服务一件事”场景应用。市医保中心持续推进长护险相关数据的归集与跨部门共享:一方面,依托本市大数据资源平台,每日向大数据中心常态化归集长护险受理结果、评估结果、护理员信息、护理内容信息、长护险结算信息,为跨部门协同应用奠定基础;另一方面,与市民政、卫健部门分别建立长护险业务数据共享机制,通过政务外网定期推送相关业务数据,实现信息互联互通。下一步,市数据局将持续推进数据共享应用,根据业务牵头部门数据需求,依托市大数据资源平台,恪守数据安全与合规管理要求,规范有序推进跨部门、跨层级数据共享,不断提升数据共享精准度与实效性。市残联将密切配合推进数据共享,推动参保信息、健康档案、残疾人证、生存状态等核心数据的依法共享与业务协同。市卫生健康委将继续做好卫生健康数据的规范化采集与质控,配合推动数据共享融合。

  二是升级智能评估系统。2025年以来,我局紧扣长护险基金监管核心任务,在评估环节积极探索智能技术应用。通过复查评估录像识别不规范评估、诱导暗示等行为,建立异常评估预警机制,对评估员高分率异常、同区域集中高等级评估等情况进行复核。下一步,将进一步集成人工智能与大数据技术,推动多维度数据交叉验证和评估行为动态分析,从源头保障评估的公平性与准确性。

  三是创新全程智慧监管。在服务环节,以长护险护理服务现场监测与核查第三方服务项目为抓手,建立异常服务预警模型,对高频次、超量服务等情况自动拦截核查,弥补传统抽查式监管的盲点。同时,深化多源数据挖掘与跨部门协同,依托举报线索和长护险欺诈识别模型筛查,积极对接公安部门的行为轨迹及交通分析等数据,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持续深化与卫健、民政、残联等部门的协同监管机制,推进跨部门数据共享与业务协同,形成长护险基金监管合力。

  最后,感谢您对本市长期护理保险服务体系建设的关心与支持。我局将结合您的建议,会同各相关部门持续推动长护险制度高质量发展,不断增强失能老年人和残疾人群体的获得感与幸福感。

  上海市医疗保障局

  2026年6月4日

对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982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6-06-08

对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982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办理结果:解决采纳

傅帆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长期护理保险服务体系建设的建议”收悉。我局会同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数据局、市残联等部门进行了认真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对本建议的办理概述

  本提案由我局主办,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数据局、市残联会办。收到建议后,我局高度重视,会同各会办单位对建议内容进行了认真研究和专题讨论。针对代表提出的完善财政投入保障机制、深化商保经办衔接、优化服务目录、健全护理人员保障体系、加强数智赋能等四方面建议,我们结合现行政策和国家相关要求,逐条进行了梳理和研究。

  二、对建议的答复

  (一)关于“完善财政投入保障机制,深化商保经办与长护险制度衔接”的建议

  您在建议中提出,应加强财政对经办服务体系的投入保障,并发挥商业保险机构专业力量,提升长护险制度整体运行效率。

  一是在财政支持方面,市财政局已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将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提升补贴、入职补贴和激励补贴等纳入保障范围,持续加大相关投入。

  二是在税收激励方面,企业按照国家规定范围和标准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可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税前扣除;企业招录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还可享受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税收抵减政策,有效降低了用人成本。

  三是在引入商保经办方面,您在建议中提出“以市场化方式推动体系运行效率提升,发挥商业保险机构在基金测算、风险管控等方面的专业力量”。对此,我们进行了认真研究。目前试点阶段,本市长护险由市医保中心负责经办。当前,国家正加快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中办、国办已出台相关意见,国家医保局制定出台实施方案,其中提出“探索引入社会力量参与经办管理服务,强化激励约束机制,相关费用按规定支付”。根据国家要求,本市在按规定做好制度转型过渡的同时,同步积极探索研究社会力量参与经办管理相关课题,认真调研其他地区做法及本市相关区前期探索经验,统筹考虑社会力量参与经办管理的体制机制,既让广大失能群众享受到更好的长护险经办服务,又确保制度运行规范有序、长期可持续发展。

 (二)关于“加快优化我市长护险服务目录,更好适应上海高龄化特征的养老照护需求”的建议

  您提出开展全市性需求调研,在全国框架下因地制宜设置服务项目,并建立目录动态调整机制等建议。

  一是推进国家目录落地扩容应用。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国家长期护理保险服务项目目录(试行)〉的通知》明确,由国家医保局负责制定、调整并发布全国统一的《长期护理保险服务项目目录》。目前,国家长护项目服务目录已包含7项一般检查护理、2项基础护理、3项专项护理以及4项康复训练项目。上海正抓紧研究推动2027年起国家长护项目在本市落地。同时,市医保局将积极研究完善长护险保障范围与待遇享受人群特殊需求有序衔接,鼓励长护服务机构在确保基本服务得到保障之外,按照市场化原则提供满足个性化需求的护理服务。

  二是建立服务目录动态调整机制。代表的相关建议符合老年人实际服务需求,具有合理性。我局将联合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等部门开展专题研究,适时提出动态完善长护险服务目录的具体建议。

  三是落实国家要求推动长护待遇享受扩面。此外,市医保局将会同残联研究扩大长护险保障范围,将60岁以下参加本市职工医保或居民医保的重度残疾人纳入保障对象,不再设置年龄门槛,统一待遇标准,精准匹配需求。

  (三)关于“健全养老护理人员保障与发展体系,提高职业吸引力、认同感和专业度”的建议

  您提出的打造稳定、专业、有认同感的养老护理员队伍,一直是本市多部门合力推进的重点工作,相关情况如下。

  一是优化薪酬体系和综合保障,提高队伍稳定性。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联合印发了《关于建立养老护理员薪酬等级体系的指导意见》,建立了养老护理员职业化、专业化发展通道和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并明确将养老服务机构落实基本工资标准情况作为奖补政策的申领条件与考核依据。市民政局通过叠加多种补贴提升护理员薪酬:2017年起为养老服务机构护理员购买综合责任保险;2022年起对符合条件的护理员发放入职补贴(中等职业教育或高中学历5年共计3万元、专科及以上学历5年共计4万元);2024年出台《上海市推进养老护理员队伍建设行动方案(2024-2027年)》,强化待遇保障,鼓励各区利用落户、住房保障等政策支持护理员发展,截至2025年末已有12名护理员落户上海,100余名入住“新时代城市建设者管理者之家”;2025年出台激励补贴办法,按技能等级给予梯度补贴,累计已向1052名护理员发放入职和激励补贴约1150万元。2026年2月,上海首家“养老护理员之家”在虹口区建成,近百名护理员入住。财政方面,市财政局已建立职业技能提升补贴制度,对取得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按证书等级给予分档补贴;同时,对规范缴纳社保的企业,符合规定的社保费及住房公积金可在税前扣除,招录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还可享受相关税收抵减,鼓励企业提高保障水平。

  二是加大正面宣传,提升职业认同感。市民政局自2017年起,通过“百佳养老护理员”“寻找最美养老护理员”等选树活动,已让270名优秀护理员脱颖而出。同时,组织护理员学习交流活动,搭建展示平台;举办随护理员来沪生活未成年子女暑期成长营,帮助其加深对上海城市文化的理解和认同,提升职业荣誉感和社会融入度。

  三是构建产教融合培养体系,提升队伍专业化水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养老护理员”纳入本市急需紧缺高技能人才职业(工种)目录,可按规定享受人才引进等政策支持,并提高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提升补贴标准,加大对企业职工培训、定向培训等政策支持。市民政局提出建立养老护理“双元制”培养模式,鼓励养老服务机构与职业院校、高校开展委培和企业新型学徒制培养;2024年以来,已在全市分批建设19家养老护理员公共实训点,推动14家头部养老机构申报见习基地,其中9家入选,已提供见习岗位175个,累计招录学员74名,享受市人社部门见习补贴超100万元。

  四是拓展多元照护力量来源,扩大护理队伍规模。市民政局推动跨行业人员流动,引导社区养老服务机构与家政、物业等合作,吸纳各类人员从事养老护理。2025年出台《上海市推进“物业+养老”服务试点方案》,在徐汇、黄浦、长宁等9个区首批试点,发挥物业企业常驻社区优势,提供多样化养老服务。同时,通过“老吾老计划”为逾6万名家庭照护者提供培训;依托“老伙伴”计划,组织4.7万名低龄老年志愿者与24.5万名高龄老年人结对服务;2026年1月出台《上海市“沪助养老时光汇”项目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服务模式与运营规则,扩大社会参与。此外,您提出的“家属照护者津贴”等探索性建议,我局将会同市民政局等部门结合本市实际积极研究。

  (四)关于“加强技术和数智赋能,构建上海长护险高质量发展新范式”的建议

  您提出升级智能评估系统、创新全程智慧监管、深化数据共享协同等建议,契合上海城市数字化转型方向,各部门已开展相关工作并持续推进。

  一是深化数据共享协同。市医保局已会同市数据局将长护险护理人员信息、护理机构信息、评估结果信息和护理结算信息定期归集至市大数据资源平台,相关数据已重点支撑民政“养老服务一件事”场景应用。市医保中心持续推进长护险相关数据的归集与跨部门共享:一方面,依托本市大数据资源平台,每日向大数据中心常态化归集长护险受理结果、评估结果、护理员信息、护理内容信息、长护险结算信息,为跨部门协同应用奠定基础;另一方面,与市民政、卫健部门分别建立长护险业务数据共享机制,通过政务外网定期推送相关业务数据,实现信息互联互通。下一步,市数据局将持续推进数据共享应用,根据业务牵头部门数据需求,依托市大数据资源平台,恪守数据安全与合规管理要求,规范有序推进跨部门、跨层级数据共享,不断提升数据共享精准度与实效性。市残联将密切配合推进数据共享,推动参保信息、健康档案、残疾人证、生存状态等核心数据的依法共享与业务协同。市卫生健康委将继续做好卫生健康数据的规范化采集与质控,配合推动数据共享融合。

  二是升级智能评估系统。2025年以来,我局紧扣长护险基金监管核心任务,在评估环节积极探索智能技术应用。通过复查评估录像识别不规范评估、诱导暗示等行为,建立异常评估预警机制,对评估员高分率异常、同区域集中高等级评估等情况进行复核。下一步,将进一步集成人工智能与大数据技术,推动多维度数据交叉验证和评估行为动态分析,从源头保障评估的公平性与准确性。

  三是创新全程智慧监管。在服务环节,以长护险护理服务现场监测与核查第三方服务项目为抓手,建立异常服务预警模型,对高频次、超量服务等情况自动拦截核查,弥补传统抽查式监管的盲点。同时,深化多源数据挖掘与跨部门协同,依托举报线索和长护险欺诈识别模型筛查,积极对接公安部门的行为轨迹及交通分析等数据,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持续深化与卫健、民政、残联等部门的协同监管机制,推进跨部门数据共享与业务协同,形成长护险基金监管合力。

  最后,感谢您对本市长期护理保险服务体系建设的关心与支持。我局将结合您的建议,会同各相关部门持续推动长护险制度高质量发展,不断增强失能老年人和残疾人群体的获得感与幸福感。

  上海市医疗保障局

  2026年6月4日

对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982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6-06-08  

对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982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办理结果:解决采纳

傅帆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长期护理保险服务体系建设的建议”收悉。我局会同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数据局、市残联等部门进行了认真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对本建议的办理概述

  本提案由我局主办,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数据局、市残联会办。收到建议后,我局高度重视,会同各会办单位对建议内容进行了认真研究和专题讨论。针对代表提出的完善财政投入保障机制、深化商保经办衔接、优化服务目录、健全护理人员保障体系、加强数智赋能等四方面建议,我们结合现行政策和国家相关要求,逐条进行了梳理和研究。

  二、对建议的答复

  (一)关于“完善财政投入保障机制,深化商保经办与长护险制度衔接”的建议

  您在建议中提出,应加强财政对经办服务体系的投入保障,并发挥商业保险机构专业力量,提升长护险制度整体运行效率。

  一是在财政支持方面,市财政局已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将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提升补贴、入职补贴和激励补贴等纳入保障范围,持续加大相关投入。

  二是在税收激励方面,企业按照国家规定范围和标准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可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税前扣除;企业招录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还可享受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税收抵减政策,有效降低了用人成本。

  三是在引入商保经办方面,您在建议中提出“以市场化方式推动体系运行效率提升,发挥商业保险机构在基金测算、风险管控等方面的专业力量”。对此,我们进行了认真研究。目前试点阶段,本市长护险由市医保中心负责经办。当前,国家正加快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中办、国办已出台相关意见,国家医保局制定出台实施方案,其中提出“探索引入社会力量参与经办管理服务,强化激励约束机制,相关费用按规定支付”。根据国家要求,本市在按规定做好制度转型过渡的同时,同步积极探索研究社会力量参与经办管理相关课题,认真调研其他地区做法及本市相关区前期探索经验,统筹考虑社会力量参与经办管理的体制机制,既让广大失能群众享受到更好的长护险经办服务,又确保制度运行规范有序、长期可持续发展。

 (二)关于“加快优化我市长护险服务目录,更好适应上海高龄化特征的养老照护需求”的建议

  您提出开展全市性需求调研,在全国框架下因地制宜设置服务项目,并建立目录动态调整机制等建议。

  一是推进国家目录落地扩容应用。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国家长期护理保险服务项目目录(试行)〉的通知》明确,由国家医保局负责制定、调整并发布全国统一的《长期护理保险服务项目目录》。目前,国家长护项目服务目录已包含7项一般检查护理、2项基础护理、3项专项护理以及4项康复训练项目。上海正抓紧研究推动2027年起国家长护项目在本市落地。同时,市医保局将积极研究完善长护险保障范围与待遇享受人群特殊需求有序衔接,鼓励长护服务机构在确保基本服务得到保障之外,按照市场化原则提供满足个性化需求的护理服务。

  二是建立服务目录动态调整机制。代表的相关建议符合老年人实际服务需求,具有合理性。我局将联合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等部门开展专题研究,适时提出动态完善长护险服务目录的具体建议。

  三是落实国家要求推动长护待遇享受扩面。此外,市医保局将会同残联研究扩大长护险保障范围,将60岁以下参加本市职工医保或居民医保的重度残疾人纳入保障对象,不再设置年龄门槛,统一待遇标准,精准匹配需求。

  (三)关于“健全养老护理人员保障与发展体系,提高职业吸引力、认同感和专业度”的建议

  您提出的打造稳定、专业、有认同感的养老护理员队伍,一直是本市多部门合力推进的重点工作,相关情况如下。

  一是优化薪酬体系和综合保障,提高队伍稳定性。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联合印发了《关于建立养老护理员薪酬等级体系的指导意见》,建立了养老护理员职业化、专业化发展通道和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并明确将养老服务机构落实基本工资标准情况作为奖补政策的申领条件与考核依据。市民政局通过叠加多种补贴提升护理员薪酬:2017年起为养老服务机构护理员购买综合责任保险;2022年起对符合条件的护理员发放入职补贴(中等职业教育或高中学历5年共计3万元、专科及以上学历5年共计4万元);2024年出台《上海市推进养老护理员队伍建设行动方案(2024-2027年)》,强化待遇保障,鼓励各区利用落户、住房保障等政策支持护理员发展,截至2025年末已有12名护理员落户上海,100余名入住“新时代城市建设者管理者之家”;2025年出台激励补贴办法,按技能等级给予梯度补贴,累计已向1052名护理员发放入职和激励补贴约1150万元。2026年2月,上海首家“养老护理员之家”在虹口区建成,近百名护理员入住。财政方面,市财政局已建立职业技能提升补贴制度,对取得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按证书等级给予分档补贴;同时,对规范缴纳社保的企业,符合规定的社保费及住房公积金可在税前扣除,招录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还可享受相关税收抵减,鼓励企业提高保障水平。

  二是加大正面宣传,提升职业认同感。市民政局自2017年起,通过“百佳养老护理员”“寻找最美养老护理员”等选树活动,已让270名优秀护理员脱颖而出。同时,组织护理员学习交流活动,搭建展示平台;举办随护理员来沪生活未成年子女暑期成长营,帮助其加深对上海城市文化的理解和认同,提升职业荣誉感和社会融入度。

  三是构建产教融合培养体系,提升队伍专业化水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养老护理员”纳入本市急需紧缺高技能人才职业(工种)目录,可按规定享受人才引进等政策支持,并提高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提升补贴标准,加大对企业职工培训、定向培训等政策支持。市民政局提出建立养老护理“双元制”培养模式,鼓励养老服务机构与职业院校、高校开展委培和企业新型学徒制培养;2024年以来,已在全市分批建设19家养老护理员公共实训点,推动14家头部养老机构申报见习基地,其中9家入选,已提供见习岗位175个,累计招录学员74名,享受市人社部门见习补贴超100万元。

  四是拓展多元照护力量来源,扩大护理队伍规模。市民政局推动跨行业人员流动,引导社区养老服务机构与家政、物业等合作,吸纳各类人员从事养老护理。2025年出台《上海市推进“物业+养老”服务试点方案》,在徐汇、黄浦、长宁等9个区首批试点,发挥物业企业常驻社区优势,提供多样化养老服务。同时,通过“老吾老计划”为逾6万名家庭照护者提供培训;依托“老伙伴”计划,组织4.7万名低龄老年志愿者与24.5万名高龄老年人结对服务;2026年1月出台《上海市“沪助养老时光汇”项目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服务模式与运营规则,扩大社会参与。此外,您提出的“家属照护者津贴”等探索性建议,我局将会同市民政局等部门结合本市实际积极研究。

  (四)关于“加强技术和数智赋能,构建上海长护险高质量发展新范式”的建议

  您提出升级智能评估系统、创新全程智慧监管、深化数据共享协同等建议,契合上海城市数字化转型方向,各部门已开展相关工作并持续推进。

  一是深化数据共享协同。市医保局已会同市数据局将长护险护理人员信息、护理机构信息、评估结果信息和护理结算信息定期归集至市大数据资源平台,相关数据已重点支撑民政“养老服务一件事”场景应用。市医保中心持续推进长护险相关数据的归集与跨部门共享:一方面,依托本市大数据资源平台,每日向大数据中心常态化归集长护险受理结果、评估结果、护理员信息、护理内容信息、长护险结算信息,为跨部门协同应用奠定基础;另一方面,与市民政、卫健部门分别建立长护险业务数据共享机制,通过政务外网定期推送相关业务数据,实现信息互联互通。下一步,市数据局将持续推进数据共享应用,根据业务牵头部门数据需求,依托市大数据资源平台,恪守数据安全与合规管理要求,规范有序推进跨部门、跨层级数据共享,不断提升数据共享精准度与实效性。市残联将密切配合推进数据共享,推动参保信息、健康档案、残疾人证、生存状态等核心数据的依法共享与业务协同。市卫生健康委将继续做好卫生健康数据的规范化采集与质控,配合推动数据共享融合。

  二是升级智能评估系统。2025年以来,我局紧扣长护险基金监管核心任务,在评估环节积极探索智能技术应用。通过复查评估录像识别不规范评估、诱导暗示等行为,建立异常评估预警机制,对评估员高分率异常、同区域集中高等级评估等情况进行复核。下一步,将进一步集成人工智能与大数据技术,推动多维度数据交叉验证和评估行为动态分析,从源头保障评估的公平性与准确性。

  三是创新全程智慧监管。在服务环节,以长护险护理服务现场监测与核查第三方服务项目为抓手,建立异常服务预警模型,对高频次、超量服务等情况自动拦截核查,弥补传统抽查式监管的盲点。同时,深化多源数据挖掘与跨部门协同,依托举报线索和长护险欺诈识别模型筛查,积极对接公安部门的行为轨迹及交通分析等数据,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持续深化与卫健、民政、残联等部门的协同监管机制,推进跨部门数据共享与业务协同,形成长护险基金监管合力。

  最后,感谢您对本市长期护理保险服务体系建设的关心与支持。我局将结合您的建议,会同各相关部门持续推动长护险制度高质量发展,不断增强失能老年人和残疾人群体的获得感与幸福感。

  上海市医疗保障局

  2026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