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第0370号提案的答复
办理结果:解决或采纳
黄海清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将老年人助浴服务纳入医保范畴的提案”收悉,我们高度重视,与民政部门认真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对本提案的办理概述
提案提出,助浴服务能有效预防和减少老年人的皮肤病、压疮、尿路感染等疾病的发生,提升老年人生活质量。提案针对当前老年助浴服务存在的政策不完善、标准不统一、服务价格高等问题,提出完善助浴服务标准、培育助浴服务组织、纳入医保支付等建议,对更好服务老年群体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二、对提案建议的答复
老年助浴服务越来越受到老年人尤其是失能老年人的关注。前期,《人民建议征集信箱》也收到市民关于“完善助浴政策及服务,帮助老人解决洗澡之困”的有关建议,市领导在该建议上作出批示,要求民政等部门研究政策制度。正如提案所分析,目前,助浴服务作为一种市场化行为,尚未形成标准化规范化服务体系。一方面,助浴服务的法定定义、服务内涵、标准规范、质控安全尚不清晰,需要行业部门研究建立对于助浴的标准化服务及管理。另一方面,根据民政部门反馈,助浴服务在人员和设备上有一定的专业性要求,因此市场化收费较高,一般在300-500元/次不等。由于缺乏定价规范,收费较高且浮动空间大,政府政策难以进行相关支持补贴,需要综合养老服务多部门力量,在定义规范基础上,探索对助浴服务进行相关价格指导或定价,从而为进一步做好政府支持打好基础。
对此,一是在完善助浴服务的相关标准规范方面,市民政局已按照市领导要求,正在研究制定本市老年助浴服务的有关政策文件,制定服务规范,完善服务流程,培育优质服务机构,提升服务供给。二是在加快培育助浴服务的社会参与和市场主体方面,市民政局对全市开展老年助浴服务的情况做了调研,当前,部分区开展了助浴服务的探索,主要方式有:依托社区养老服务场所,如综合为老服务中心、日间照料中心等,由第三方组织为老年人提供助浴服务;购买专业服务组织提供居家上门助浴服务。三是在将助浴服务纳入医保范畴方面,医保部门高度重视包括老年人在内全体参保群众的医疗保障工作,立足于“保基本”的功能定位,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基于基本医疗保险本身的制度定位,在政策上明确洗理费等生活服务项目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此外,近期市民政局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本市养老机构医养结合发展的若干措施》,其中已提出完善长期护理保险服务项目清单和相关服务标准、规范,优化长期护理服务定价及其支付标准,加强对失能老人的保障。
下一步,民政、医等保部门将积极开展政策研究,对老年人助浴服务相关机制、规范、市场等进一步调研,在此基础上建立构建服务体系、建立标准流程、培育规范化服务机构和队伍等供给体系,进而配套探索社会、个人、政府等多元支付渠道,造福失能老人群体。
上海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