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第1217号提案的答复
办理结果:解决采纳
李青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上海对公立医院医疗美容项目实行备案制”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医疗服务价格关系着公立医疗机构和医疗事业的高质量发展,也是广大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您提出的关于实行医疗美容备案制管理的建议,我们对此高度重视,积极会同市卫生健康部门,认真研究医疗美容相关医疗服务项目的价格管理优化举措,支持医疗美容学科发展更高水平提升。
医疗美容是运用手术、药物、医疗器械以及其他具有创伤性或者侵入性的医学技术方法对人的容貌和人体各部位形态进行的修复与再塑。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经济水平的提升,越来越多的人民群众对尝试医美的态度更为开放,需求逐渐增强,关注度和接受度也在提升,价值和价格问题也备注关注。医疗美容兼具医疗与消费双重属性,医疗机构既有切实保障患者医疗安全和就诊质量的要求,也有保障患者经济权益、维护行业健康发展的责任。本市医保部门支持医疗机构合法规范提供更高水平的医疗美容服务,满足人民群众高质量、多样化、个性化的需求。
为促进医疗技术创新发展,实现临床应用并收费,2019年5月,本市医保、卫生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继续做好本市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管理的通知》(沪医保价采〔2019〕35号),明确了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具体政策流程,实时受理医疗机构申报新增项目。2022年6月,为进一步支持创新医疗技术临床应用,促进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本市出台了《关于本市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实行试行期管理的通知》(沪医保价采发〔2022〕30号),明确了新项目试行期内由医疗机构自主定价。对于部分新医疗美容项目不能收费问题,本市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申请流程对外公开,受理工作持续开展,支持鼓励医疗技术创新发展和临床应用。
三、下一步工作
结合您的提案建议,我们积极同市卫生健康等相关部门深入研究,充分发挥医疗机构的专业优势和积极作用,平衡医疗事业发展需要和各方承受能力,梳理形成本市公立医疗机构医疗美容类价格项目,进一步明确诊疗服务技术规范,在保证医疗服务质量安全合规、内容明晰规范的前提下,探索部分医疗美容类价格项目实行市场调节价政策的可行性路径,促进医疗美容行业向更合规、更规范、更健康、更可持续的方向发展。
上海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