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市医保局会同相关部门,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推动人口高质量发展。今年市“两会”期间,林夕爱代表提出“将辅助生殖医疗项目纳入医保范围的建议”。收到代表建议后,市医保局高度重视,积极与代表沟通,了解到代表希望通过医保普惠,帮助育龄女性科学生育,切实减轻家庭经济负担。为此,市医保局采取多项举措,推动代表建议落地。
一方面,优化整合本市辅助生殖类价格项目。对照国家医保局《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试行)》,市医保局立足本市项目实际开展情况,从临床实际和患者需求出发,坚持以服务产出为导向、以资源消耗为基础,注重发挥临床专家的专业性和主动性,综合考虑医院发展和患者负担,会同卫生部门对本市现行辅助生殖类价格项目进行整合规范。另一方面,组织辅助生殖技术项目纳保专家评审。会同长三角三省医保部门共同组织召开了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统一纳入长三角地区医保支付范围专家论证会,通过专家论证推进科学决策。经过评审,三省一市拟将部分辅助生殖技术项目统一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率先实现新增医疗服务项目医保支付区域协同。
经过医保部门的不懈努力,今年4月,市医保局会同人社、卫健等部门印发了《关于将部分治疗性辅助生殖技术项目纳入医保、工伤保险支付范围的通知》,将“取卵术”等12个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自2024年6月1日起执行。政策预计每年可为参保人员减轻负担约9亿元,为本市更多具有生育意愿的人口接受公平、可及、可负担的辅助生殖治疗带来便利,助力本市生命健康领域高质量发展。
林夕爱代表表示,这项政策的出台,将为期待采取该医疗项目的家庭减轻经济负担;让有生育意愿的家庭多一种渠道践行育儿计划;给予适育但未育的职业女性社会性托底;给予晚育、生育障碍的家庭医疗保障的实质性关怀和鼓励。
下一步,市医保局将继续落实国家要求,实施积极生育支持政策措施,完善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立项和医保支付管理,推动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