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第0132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3-05-15  

对市政协十次会议第0132号提案的答复

 

            办理结果:解决或采纳

九三学社上海市委

界别提出的关于提升‘长护险’居家养老护理质量的建议的提案收悉,我们高度重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对本提案的办理概述

您的提案对本市养老服务体系中养老护理员培训不足和服务能力偏低等问题进行了分析论述,并提出建设性意见,对促进本市长护险试点及养老服务体系发展具有较强现实意义。

二、对提案建议的答复

(一)关于探索发展老年护理专业教育和职业教育,建立技能培训专项政策扶持制度

近年来,市人社局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并实施《关于加强养老护理员队伍建设 提高养老护理水平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本市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和评价工作的通知》等文件,不断推进养老护理员职业化、专业化建设。

人社部门加大职业技能培训力度。一方面,指导各区积极扶持优质培训机构,支持符合条件的职业院校和社会培训机构积极举办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扩大高质量培训资源供给,目前全市举办养老护理员培训的机构达70余家。另一方面,通过组织培训机构教师教研组活动等形式,不断提升培训师资的专业能力,增强培训针对性和有效性。卫健部门指导市老年护理质控中心、护理质控中心、护理学会按照《老年护理专业护士培训大纲(试行)》《医疗护理员培训大纲(试行)》要求,为本市特别是护理院(站)等基层医疗机构内老年医疗护理从业人员开展有针对性培训工作,提高老年医疗护理从业人员专业能力和服务技能,推进老年医疗护理人员逐步向职业化、规范化发展。医保部门牵头组织人社、卫健等部门对护理机构开展养老护理员在岗职业教育提升居家医疗护理服务能力等政策培训。

同时,人社部门还积极落实职业技能提升补贴,对劳动者参加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和技能等级认定并取得相应证书的,按规定给予职业技能提升补贴,鼓励从业人员积极提升技能水平。2022年,全市培训评价机构共开展养老护理员培训3619人次,评价9506人次,颁发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证书5879本。

(二)关于“优化创新养老护理专业培训内容,完善养老行业专业职称评定体系”

近年来,本市深入推进职称制度改革,以健全职称工作机制为重点,以实施科学分类评价为核心,以促进人才开发使用为目的,最大限度激发和释放人才创新创造创业活力,逐步形成设置合理、科学评价、管理规范、运转协调、服务全面的职称制度体系。当前,全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总量约303万人,高、中、初级职称的比例约136,教卫文体和社会管理专业人才约占17.2%

同时,人社、民政部门建立统一的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评价体系,在实施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基础上,积极指导上海市养老服务行业协会高质量开展社会化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对养老护理员专业化水平进行评价。

(三)关于“构建‘长护险’服务评估体系,促进护理行业良性发展”

2022年,由市医保局指导开展长护险居家照护机构第三方综合评价遵循行业自律、客观公正的原则,由第三方机构牵头,采取客观数据指标,充分运用大数据分析手段,对机构服务、人员、管理、信息等进行多维度综合评价。基于大数据分析,形成优质服务机构前50位排名并对社会发布,有效发挥标杆效应和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市场主体自我管理和行业自律规范,引导长护险居家护理服务机构规范化、连锁化、专业化发展。

长期护理保险试点以来,我们一直高度重视长护险的监管工作。在修订《上海市基本医疗保险监督管理办法》时,增加了长护险监管相关条款;将长护险领域虚假评估、虚假服务、虚假结算等违法违规行为作为本市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的重点,凝聚医保、公安、卫生健康、民政等部门力量,推行综合监管,共同严厉打击长护险违法违规行为。在加强政府监管的基础上,近年来,市、区两级医保部门在引入第三方力量加强监管方面也出台了多项举措。一是聘请社会监督员对长护险定点机构提供长护险服务、使用长护险基金的情况进行社会监督,聘用第三方专家,参与长护险监督检查,充实日常监管力量;二是引入第三方信息技术手段支撑,运用生物识别、声波传感等技术,在保护失能老人个人隐私的前提下,实现对服务全过程的智能监控。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联合相关部门继续完善培训机制、优化护理服务、加强服务评价和监管为失能老人提供更贴合需求的服务。

 

 

上海市医疗保障局

2023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