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第0054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办理结果:留作参考
杨建忠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扩大长护险老有所养政策覆盖面的建议”的建议收悉。建议立足当前,围绕养老服务政策的发展要求,提出了若干设想,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扩大本市长护险范围至常住退休人员的建议
根据国家关于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要求,本市自2017年起启动长护险试点,2018年在全市推开,并持续深化。根据《上海市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办法》,在适用对象上,本市长护险覆盖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以及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60周岁及以上的人员。在待遇享受条件上,本市长护险覆盖经评估符合失能等级2-6级的重度、中度、轻度失能老人。
当前,国家层面长护险仍定位于试点阶段,全国各省市也按照国家要求,选择试点城市进行试点探索,长护险相关政策仍在完善。我们将根据国家要求进一步探索研究,不断完善本市长护险制度体系。未来,根据国家十四五规划提出“稳步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各地退休人员亦可按规定参加长护险。
二、对于“其他为老福利政策如公办养老院、乘车优惠等也可逐步扩大覆盖面”的建议
上海是全国最早进入老龄化且老龄化程度最高的城市之一。早在2005年提出构建“9073”养老服务格局,不断建立健全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2014年,在全国率先提出构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包括养老服务供给体系、养老服务保障体系、政策支撑体系、需求评估体系、行业监管体系,经过几年的发展,“五位一体”的养老服务体系“四梁八柱”基本建立。2019年,市政府出台了《上海市深化养老服务实施方案(2019-2022年)》,坚持时代性、全面性、突破性,明确本届政府深化新时代养老服务发展的方向和路径,提出着眼于全覆盖织密网的“增量”、着眼于提质求精的“增能”、着眼于活力可持续的“增效”等“三增”目标。
近年来,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本市着力加强养老服务供给。在养老床位建设方面,截至2021年底,本市共有养老机构730家,养老床位16.45万张。在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方面,截至2021年底,本市共建成集日托、全托、助餐、辅具推广、医养结合、养老顾问等功能于一体的“枢纽型”社区综合为老服务中心371家;同时,全市建成206家以短期住养照料为主的长者照护之家、831家提供白天照料的社区日间服务中心、1433个老年助餐服务场所;此外,本市共有标准化老年活动室6329家,覆盖全市各居村委会;农村示范睦邻点3194个,遍及街镇、居村的养老服务设施网络基本形成。
以上养老服务设施和机构中,除了保基本养老床位外,各类民办养老机构、社区养老服务场所均向所有社区老年人开放。无本市户籍的“新上海老年人”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选择适合的养老服务。同时,本市于2016年建立老年综合津贴制度,具有本市户籍且年满65周岁的老年人,可以享受老年综合津贴。原70周岁以上户籍老年人免费交通制度不再实行。
上海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