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第0885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2-05-16  


对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第0885号提案的答复

 

            办理结果:解决或采纳

邱建新、冷培恩、贺佳等委员

您们提出的“0885”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药品的带量采购工作,让病人真正用上价廉物美的放心药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探索完善药品集中采购机制和以市场为主导的药品价格形成机制,降低群众药费负担,规范药品流通秩序,提高群众用药安全的重要医改举措。市医保部门会同市卫生健康、市药品监管等部门,发挥三医联动作用,推动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

一、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开展情况

2019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方案》(国办发〔20192号文件),从国家层面探索完善药品集中采购机制和以市场为主导的药价形成机制。国办发〔20192号文件中规定,由上海市医药集中招标采购事务管理所承担联合采购办公室(以下简称联采办)日常工作并负责具体实施。

2021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2号),明确按照保基本、保临床的原则,重点将基本医保药品目录内用量大、采购金额高的药品纳入采购范围,逐步覆盖国内上市的临床必需、质量可靠的各类药品,做到应采尽采。对通过(含视同通过,下同)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以下简称一致性评价)的药品优先纳入采购范围。符合条件的药品达到一定数量或金额,即启动集中带量采购。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至今已开展六批,共采购234种药品,前六批药品集中采购平均降幅53%,集采规则不断优化,质量监管更为严谨,供应保障更为稳定,使用政策更为完善,总体呈现了价降、量升、质优的态势。药品集中采购使患者负担大幅减轻,群众用药的可及性有效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得到了显著增强。

二、本市落实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情况

(一)及时落实中选结果

上海带头积极做好国家集采中选结果的落地执行相关工作,围绕药品质量、药品采购、药品使用、货款支付等关键环节,市医保部门会同卫生健康、药监等相关部门,制定配套政策,明确工作职责,狠抓政策落实,确保人民群众享受到改革的红利。2019320日,第一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结果在本市执行,第二批至第五批中选结果也分别于2020年至2021年在上海落地,第六批中选结果执行正在推进中。上海医保、卫生健康、药监部门等相关部门密切配合,中选企业、配送企业、医疗机构准备充分,药品采购、医保结算系统运行顺畅,采购和使用情况良好。医务人员和参保人员反响平稳,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显著提升,落实国家药品集采工作总体成效显著。

(二)优先采购和使用中选药品

在优先采购和使用中选药品方面,本市要求医疗机构要充分发挥临床药师的作用,加强医疗机构处方审核和处方点评,进一步强化合理用药考核。严格落实按通用名开具处方的要求,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中选药品;相比于与中选药品具有相同或相当活性成分(特别是化学结构类似)、同等治疗效果(包括复方制剂)、临床可替代的同类药品,在合理用药的基础上,应当优先使用中选药品。对使用中选药品可能导致患者用药调整的情况,医疗机构要强化临床风险评估、预案制定和物资准备,注重加强医师和药师宣传培训,对患者做好解释说明。

市卫生健康委已将公立医疗机构国家和本市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品种配备使用事项作为一项单列指标,纳入本市医疗机构合理用药考核体系,鼓励各级医疗机构优先配备使用国家集采中选产品。

(三)保障中选药品质量安全

市药品监督管理局高度重视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中选药品的质量监管工作,认真落实中央四个最严要求,切实督促中选药品持有人落实主体责任、持续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对中选药品实施监督检查和产品抽检两个全覆盖,同时开展不良反应重点监测工作,进一步保障中选药品质量安全,全力以赴保障患者用上质优价宜的中选药品。

(四)确保药品供应通畅

为确保中选产品及时、足量供应,联采办搭建了联合数据交换平台中选企业库存报送系统,组织各地区共同运行维护,及时采集各地执行情况数据,动态跟踪药品供应情况,每月汇总企业库存信息及原辅料供应情况,提高药品采购数据信息收集效率和准确性,及时研判可能存在的供应问题,确保国家集采中选品种的供应安全。

三、关于推动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的工作安排

202211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常态化制度化开展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进一步降低患者医药负担。近年来,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改革不断推进,用市场化机制有效挤压了医药价格虚高,截至去年底累计节约医保和患者支出2600亿元,同时也促进了医药企业将更多精力投入到产品研发、提高质量上。下一步,要推动集中带量采购常态化、制度化并提速扩面,持续降低医药价格,让患者受益。

接下来,为推动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巩固改革成效,上海将严格按照国家和本市医改工作要求,落实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改革部署,增进民生福祉、推动三医联动改革、促进医药行业健康发展。

感谢您对医疗保障事业的关心与支持。


上海市医疗保障局

2022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