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098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沪医保建主〔2021〕25 号

发布时间:2021-09-26  

对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098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办理结果:解决采纳

 

刘新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拓宽沪惠保投保对象的建议的代表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优化农村居民医疗保障是本市医保工作始终关注的重点之一。在201611日起,本市农村居民统一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健全优化基本医疗保障基础上,我们进一步推进了普惠型商业补充医疗保险发展,根据《关于新增医保个人账户资金购买商业医疗保险产品有关事项的通知》(沪医保规〔20216号)的规定,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包括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的参保人员,可以自愿购买沪惠保,其中,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可以用现金为本人购买,也可由其参加职工医保的父母、配偶、子女,使用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为其购买。

下一步,我们将坚持城乡统筹、促进公平原则,继续会同银保监等部门,指导共保体,稳妥做好沪惠保理赔各项工作,确保平稳实施,为参保人员减轻高额自费医疗费用负担,增强家庭抵御医疗支出风险能力。在明年的工作中,共保体将会继续加强对社会公众尤其是农村居民的宣传,提高知晓度,不断改善和优化投保和理赔服务。

 

 

 

 

上海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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