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384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0-06-01  

对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384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办理结果:解决采纳

张娣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中医医疗服务价格的建议”代表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中医是中华民族文化瑰宝,国家和本市政府部门高度关注并支持中医药事业健康发展。中医服务价格是医药价格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优化中医服务价格一直纳入全市深化医改、调整医疗价格的工作框架内,市有关部门优先保障,积极落实推进。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近年来本市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总体情况

(一)明确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的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根据国家深化医改要求,本市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坚持三个原则:一是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分步到位;二是调整医疗服务价格与推进药品零差率销售联动;三是价格、财政、医保、卫生等各项配套政策相互衔接,同步实施。

同时,明确本市医疗服务价格改革“321目标模式”。“3”,指“三个比价关系”:上海医疗服务价格总水平与国内同类型城市相衔接;大型复杂手术等体现上海医疗水平的服务价格与技术水平相衔接;一般手术、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价格、常规化验价格与周边省市相衔接。“2”,指“两个平衡角度”:弥补医疗服务成本;兼顾医保和社会承受能力。“1”,指“一个发展方向”,服务社会主义国际化大都市建设,打造亚洲一流医学中心城市,支持高端医疗发展,放开社会资本投资的非公立医院价格管制,形成多层次的医疗服务供给和价格体系。

(二)改进医疗服务价格定价方法

一是开展医疗服务比价关系研究。综合分析上海价格水平与国际同等条件国家、国内大中型城市的价格关系,以及医疗服务项目内部之间的价格结构,形成目标价格体系。中医服务价格也进行了区域间比价。二是开展成本核算。从医院总成本、科室成本分析,逐步细化到项目成本分析,研究医疗服务项目成本规制办法,初步形成标准成本体系。

二、中医服务政府财政保障情况

市区财政部门积极支持中医药事业发展。自2010年起,本市实施了三轮“中医药事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累计投入财政资金10.5亿元,主要对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中医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治未病”健康工程、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中医药国际化和服务“一带一路”、中医药文化繁荣发展等方面给予支持。

三、 下一步工作计划

近期,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对今后本市推进中医药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其中明确要求优化中医药价格形成机制,合理确定收费项目和价格,推进中医药特点的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等等。下一步,我们将积极会同相关部门,加大改革力度,创新管理方式,进一步促进本市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

一是完善中医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在做好前期调价评估的前提下,继续按照比价关系和成本测算,加强政策研究和储备

二是完善新增项目价格管理制度。按照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要求,优化本市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管理,缩短价格审核时间,加快审核速度,加大审核力度。坚持鼓励创新和使用适宜技术相结合的原则,促进医疗新技术尽早进入临床使用。今年5月,审核发布了一项中医类新项目“中药临方定制加工”,方便了群众用药,也促进了中医药服务水平提升。

三是大力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2018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26号),明确提出,要健全互联网诊疗收费政策,加强使用管理,促进形成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支持互联网医疗服务可持续发展。最近,市医保局会同市卫健委正在开展调研,一方面,制订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收费、医保支付等支撑政策,推进医保支付改革,健全利益分配机制。另一方面,强化医疗质量监管,出台规范互联网诊疗行为的管理办法,明确监管底线,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确保医疗健康服务质量和安全。

  

上海市医疗保障局

2020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