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886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办理结果:解决采纳
方玉明、杨彩虹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推进本市分级诊疗政策落实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基层医院建设,全面提升服务能力”的建议
(一)加强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加强优质资源联动机制。
市卫健委着力推进本市区域性医疗中心建设,先后制定了《关于提升区域医疗服务能级 完善“1+1+1”分级诊疗制度的实施意见》、《上海市区域性医疗中心服务能力标准》、《上海市紧密型医联体评价指标体系及评价标准》等配套文件。全市三级医疗机构加强对区级医疗机构输出管理、品牌、人才和技术等,提升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目前已建立55个区域医联体。建立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两个基础数据库,实现市、区公立医疗卫生机构互联互通和数据共享。配合家庭医生制度构建,建立社区卫生综合管理平台和分级诊疗的支持平台,支撑实施预约转诊、处方延伸、药品物流配送、绩效考核管理等改革举措。财政投入方面,要求各区政府落实建设主体责任,统筹运用好各级财政补助资金加大财政投入力度,重点支持区域医疗中心短板资源建设。按照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落实公立医院投入政策,完善财政补助资金与绩效评价挂钩机制。
(二)以构建家庭医生制度为重点,着力提升基层服务能力。
一是打造社区卫生平台机制。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打造为政府履行基本卫生职责的公共平台、全科医生执业的工作平台、市场资源引入的整合平台、居民获得基本医疗卫生的服务平台和“医养结合”的支持平台;充分发挥平台的开放属性,通过平台整合各类体制内与市场上的资源,对家庭医生提供资源支撑。二是建立政府购买服务机制。制订了6大类141项社区卫生服务基本项目,并引入标化工作量,作为基本项目的“度量衡”。在此基础上,建立与标化工作量对应的岗位设置、绩效评价、财政补偿、薪酬核定标准,为政府购买服务提供了量化手段,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和管理精细化。三是加强对社区的支撑。公立医疗机构成立社区卫生对接服务部门,组建区域性影像、检验、心电诊断中心,实现社区诊断水平同质化。充分利用信息化技术,支撑公立医疗机构、公共卫生机构和社区协同开展居民健康管理,推动“全专结合、防治结合”。
二、关于“加大不同级别医院医保报销比例差异”的建议
为贯彻落实深化医改要求,在兼顾减轻参保群众医疗费用负担和有效发挥医保支付比例杠杆作用的平衡基础上,2008年城镇居民医保制度启动实施,在充分总结职工医保自由就医方式的利弊后,试行了居民双向转诊制度,引导病人小病慢病在社区首诊;2012年4月,本市对职工医保门诊支付政策作了适当调整,进一步拉开不同级别医疗机构的门诊报销比例;2016年1月城乡居民医保也对不同级别医疗机构的门诊和住院报销比例进行了调整,进一步引导参保人员到基层医院就诊。
下一步,医保、卫健、财政等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进一步研究促进分级诊疗的政策措施和管理方式,引导患者合理就医,优化医疗资源配置,缓解“看病贵、看病难”问题。
上海市医疗保障局
2020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