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0125号提案的答复
办理结果:解决或采纳
农工党上海市委:
感谢您们对于本市长护险试点工作的关心,您们提出的“0125”号“关于完善本市老人长护险与家庭病床融合的建议”的提案收悉,对于提出的各项建议我们进行了认真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进一步梳理长护险医疗护理项目,避免服务之间的冲突;以及让有需求的长护险服务对象申请家床服务等方面
本市卫生部门在全国较早开展家庭病床,现约5万人次/年,按照上海市地方标准《家庭病床服务规范》《上海市家庭病床服务办法》等规范,为因本人生活不能自理或行动不便,到医疗机构就诊确有困难,需依靠医护人员上门服务的患者开设家庭病床。本市的长护险制度是对经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后,达到一定护理需求等级的长期失能人员,为其基本生活照料和与基本生活密切相关的医疗护理提供服务或资金保障。长护险试点是对本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有力支撑,是与本市“9073”养老服务格局以及“五位一体”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相互衔接、相辅相成的。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本市医保、卫健、民政等部门共同研究,梳理出42项适合失能居家老人的基本生活照料项目和与之密切相关的医疗护理项目。总体来说,两者各有侧重,互相衔接,互为补充,一是政策设计方面,家庭病床与长护险两者之间不存在障碍,符合建床条件的长护险对象可以自主申请享受家庭病床服务。二是服务内容方面,家庭病床侧重于专业的治疗型医疗服务,长护险侧重于生活护理等养老服务,和一些简单的生命体征监测、导管护理等。长护险与家庭病床的上门医疗服务互为补充,可以满足老人在医疗和照护方面的多样化需求,有利于老人在社区和家庭获得必要的服务支持,还一定程度上减少了社会性住院的发生。三是信息共享方面,按照市政府“一网通办”的要求和便民、利民的原则,本市医保、民政、卫生部门已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实现了信息的互联互通,为相关部门的行业管理提供支撑,为困难群体补贴等相关待遇衔接提供便利。四是发挥家庭医生作用方面,长护险试点中,本市积极推进家庭医生对失能老人签约管理,进一步发挥家庭医生团队评估员作用和对失能对象的健康管理作用。
长护险试点两年多以来,失能老年人的家庭照护压力、经济负担得到“双减轻”,能在居家实现需协助才能完成的洗澡等服务,以及以往家属或保姆无法提供的如导管、压疮护理等服务,一定程度上减轻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压力。我们也将会同相关部门继续优化服务项目,为老人提供更贴合需求的服务。
二、关于促进多元化发展等方面
本市作为全国首批长护险试点城市中唯一省级层面全面试点的地区,试点政策体系较为完备、待遇享受人数较多、职能部门协作较为紧密。从试点政策溢出效应来看,一是长护险通过居家、社区、机构等照护形式,整合社会养老服务资源,助力构建机构—社区—居家的养老服务梯度保障,对重度失能老人,鼓励机构照护;对于轻度、中度失能老人,通过社区和居家照护逐步保障,不断促进服务资源的有效利用。二是长护险试点中,本市始终注重培育市场机制,坚持市场化方向,鼓励社会资本投入、激发民营机构参与,鼓励跨领域的长护险服务模式和多类型服务机构的发展,长护险服务供给已成为养老服务业和健康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社会资本投资设立或运营的护理服务机构成为长护险服务的主要供给主体,培育释放了养老服务业和健康产业发展新动能。三是助力做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养结合平台功能,配合卫健部门根据《上海市老年医疗护理服务体系发展“十三五”规划》的要求,整合各类资源,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打造为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健康服务需求的重要载体。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国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中长期规划》的有关要求,进一步深入研究国际、国内应对老龄化深度发展趋势的有关举措,借鉴各方成功经验,继续有力支撑本市的养老服务体系发展,更好地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养老服务需求。
上海市医疗保障局
2020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