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人员现金支付的医疗费如何报销?
发布时间:2026-06-30
居保参保人应在医疗费收据开具之日起6个月内,至区医保中心或街道医保服务点(代办)申请审核报销。
申请门急诊报销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代办人身份证、社保卡或医保卡、就医记录册、医疗费收据(如门急诊收据明细不详,需另提供明细清单)、相关病史资料等;申请住院费用报销时还需提供出院小结(或出观小结)、医疗费用明细清单以及相关病史资料等。
居保参保人应在医疗费收据开具之日起6个月内,至区医保中心或街道医保服务点(代办)申请审核报销。
申请门急诊报销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代办人身份证、社保卡或医保卡、就医记录册、医疗费收据(如门急诊收据明细不详,需另提供明细清单)、相关病史资料等;申请住院费用报销时还需提供出院小结(或出观小结)、医疗费用明细清单以及相关病史资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