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及本市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市、区两级医保经办机构组织评估,拟将以下1家零售药店的经营范围进行调整。现公示如下:
序号
机构名称
所在区
地址
备注
1
上海雷允上伟都药店
闵行
上海市闵行区都市路1938-1940号一层、1958弄12号一层A室
取消中药饮片
公示期自即日起7天,即4月14日至4月20日。凡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者,致电咨询电话962218。
上海市医疗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2020年 4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