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恢复上海好药师弘翔药店(个人独资)等3家定点零售药店医保服务协议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5-10-23
因上海好药师弘翔药店(个人独资)等3家零售药店完成整改且验收通过,自2025年10月23日起,上海市医疗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恢复与上海好药师弘翔药店(个人独资)等3家零售药店医保服务协议关系。具体名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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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零售药店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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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上海好药师弘翔药店(个人独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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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上海益丰鑫峰大药房(个人独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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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上海益丰新浜新赢大药房店 |
特此通告。
上海市医疗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2025年10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