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及本市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市、区两级医保经办机构组织评估,拟将以下1家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定点。现公示如下:
序号
医疗机构名称
地址
1
上海市长宁区新泾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绿五社区卫生服务站
上海市长宁区淞虹路1005弄居民活动室一楼
公示时间为:5月26日至6月1日。凡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者,致电咨询电话12393。
上海市医疗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2025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