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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新闻
公示公告
公示公告详情
关于公布本市调整部分《可另收费一次性使用 医疗器械目录》条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5-21
各有关医疗机构:
根据
《关于公布本市医疗机构<可另收费的一次性使用医疗器械目录>的通知》(沪医保价采〔2019〕84号)
有关
要求,现将
目录分类条目动态调整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核公布新增可另收费一次性使用医疗器械目录(见附表),自2025年5月21日起执行。
二、属于新增可另收费一次性使用医疗器械目录的产品,相关单位按照相关工作流程办理。
上海市医疗保障局
202
5
年
5
月
21
日
相关附件:
拟调整可另收费一次性使用医疗器械目录信息.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