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本市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护理服务机构协议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市、区两级长护险经办机构组织评估,拟将以下护理服务机构纳入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护理服务机构。现公示如下:
序号 |
机构名称 |
机构地址 |
1 |
上海娜唯伊护理站 |
上海市闵行区群英路56弄15、17号1层 |
2 |
上海金山区海棠养老院 |
上海金山区石化街道海棠新村70号 |
3 |
上海崇明长兴第二养老院 |
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金滂路950号 |
公示期自4月2日至4月8日为期7天。凡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者,致电咨询电话12393。
上海市医疗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2024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