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本市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护理服务机构协议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市、区两级长护险经办机构组织评估,拟将以下护理服务机构纳入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护理服务机构。现公示如下:
序号 |
机构名称 |
机构地址 |
1 |
上海宝山区顾村镇椿熙堂长者照护之家 |
上海市宝山区菊太路20、22、26号(4楼) |
2 |
上海青浦区金泽镇水云涧养护院 |
上海市青浦区商塌北路310号 |
3 |
上海青浦区崧泽养护院 |
上海市青浦区崧淀二路22号 |
公示期自3月4日至3月10日为期7天。凡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者,致电咨询电话12393。
上海市医疗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2024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