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及本市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市、区两级医保经办机构组织评估,拟将以下1家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定点。现公示如下:
序号 | 医疗机构名称 | 地址 |
1 | 上海歌特维康门诊部 | 上海市中山南路1228号一层A区、二层A区、一夹层2、一夹层3、一夹层4 |
公示期自即日起7天,即7月12日至7月18日。凡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者,致电咨询电话12393。
上海市医疗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2023年7月12日
根据国家及本市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市、区两级医保经办机构组织评估,拟将以下1家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定点。现公示如下:
序号 | 医疗机构名称 | 地址 |
1 | 上海歌特维康门诊部 | 上海市中山南路1228号一层A区、二层A区、一夹层2、一夹层3、一夹层4 |
公示期自即日起7天,即7月12日至7月18日。凡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者,致电咨询电话12393。
上海市医疗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2023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