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及本市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市、区两级医保经办机构组织评估,拟将以下1家零售药店的经营范围进行调整。现公示如下:
序号
机构名称
地址
备注
1
上海国大上虹七宝药房有限公司
上海市闵行区七宝镇七莘路佳宝一村1-51号102-1
增加“双通道”药品
公示期自即日起7天,即5月17日至5月23日。凡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者,致电咨询电话12393。
上海市医疗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2023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