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及本市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市、区两级医保经办机构组织评估,拟将以下3家零售药店的经营范围进行调整。现公示如下:
序号 | 机构名称 | 地址 | 备注 |
上海云湖医药连锁经营有限公司华新药店 | 上海市青浦区华新镇华富街443号 | 增加“双通道”药品 | |
上海云湖医药连锁经营有限公司徐泾药店 | 上海市青浦区徐泾镇京华路102弄1号 | 增加“双通道”药品 | |
1 | 上海云湖医药连锁经营有限公司朱家角药店 | 上海市青浦区朱家角镇新风路148号 | 增加“双通道”药品 |
公示期自即日起7天,即3月21日至3月27日。凡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者,致电咨询电话12393。
上海市医疗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2023年 3月 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