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及本市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市、区两级医保经办机构组织评估,拟将以下5家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定点。现公示如下:
序号 | 医疗机构名称 | 地址 |
1 | 上海市闵行区浦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永康分中心 | 上海市闵行区浦江镇新港河路600号 |
2 | 上海市闵行区浦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鲁汇社区卫生服务站 | 上海市闵行区浦江镇闸航路2550弄39号一楼 |
3 | 上海市闵行区马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元景苑社区卫生服务站 | 上海市闵行区马桥镇富卓路125弄16幢12号一楼 |
4 | 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黄山社区卫生服务站 | 上海市浦东新区博山东路629号105室、106室、107室 |
5 | 上海博医堂中医门诊部 | 上海市静安区乌鲁木齐中路3号底层(总)等之一至四层 |
公示期自即日起7天,即1月20日至1月26日。凡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者,致电咨询电话12393。
上海市医疗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2023年1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