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本市卫计部门公立医疗机构区域设置规划的有关要求,原上海市劳教局上海农场劳动医院并入上海市上农医院,并入后名称为“上海市上农医院第二执业点”;原上海市劳教局川东农场医院并入上海市上农医院,并入后名称为“上海市上农医院第三执业点”。根据国家及本市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市、区两级医保经办机构组织评估,拟将合并后的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定点。现公示如下:
序号 | 医疗机构名称 | 区 | 地址 |
1 | 上海市上农医院第二执业点 | 宝山 | 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海丰农场海安路31号 |
2 | 上海市上农医院第三执业点 | 宝山 | 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川东农场建川西路 |
公示期自即日起7天,即1月10日至1月16日。凡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者,致电咨询电话12393。
上海市医疗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2022年 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