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及本市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市、区两级医保经办机构组织评估,拟将以下3家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定点。现公示如下:
序号 | 医疗机构名称 | 地址 |
1 | 上海市奉贤区牙病防治所第二执业点 | 上海市奉贤区望河路189号1层101牙-113牙,2层201牙-216牙,3层301牙-315牙,4层401牙-412牙,5层501牙-513牙 |
2 | 上海沪康护理院 | 上海市虹口区凉城路2216号1-6层 |
3 | 上海志高嘉鼎医院 | 上海市嘉定区裕民南路1736号、1740号、1744号、1748号,洪德路216-220号(双号),裕民南路1760号-1766号(双) |
公示期自即日起7天,即11月16日至11月22日。凡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者,致电咨询电话12393。
上海市医疗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2021年 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