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上海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第五十八条第(三)款第1项内容,现终止上海市医疗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与上海丞联中医门诊部服务协议关系。
特此通告。
上海市医疗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2021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