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本市部分调整可另收费一次性使用医疗器械目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7-23  

各有关医疗机构:

根据《关于公布本市医疗机构<可另收费的一次性使用医疗器械目录>的通知》(沪医保价采〔2019〕84号)的要求,市医保局与相关单位开展了动态调整《可另收费一次性使用医疗器械目录》集体审议。现将调整条目公布如下,相关单位按照本市“一网通办”工作流程办理。

 

    附表:本市调整可另收费一次性使用医疗器械目录

 

 

上海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7月23日

 

 

 

附表:

本市调整可另收费一次性使用医疗器械目录

一级目录

二级目录

三级目录

四级目录

支付办法

备注

植入器材

人工器官

人工瓣膜及配件

瓣膜输送配件

不支付


植入器材

血管支架

脑血管支架

药物涂层支架

支付


手术器材

非血管介入手术器材

导管

胰胆造影导管

支付


手术器材

消融器材

射频消融器材

脊柱消融

不支付


手术器材

消融器材

射频消融器材

神经消融

不支付


手术器材

消融器材

射频消融器材

耳鼻咽喉消融

不支付


手术器材

血管介入手术器材

导管

扩张导管(冠脉)

支付


手术器材

血管介入手术器材

导管

扩张导管(外周)

支付


手术器材

血管介入手术器材

导管

扩张导管(神经)

支付


手术器材

血管介入手术器材

导管

扩张导管(瓣膜)

支付


手术器材

血管介入手术器材

导管

药物涂层导管(冠脉)

支付


手术器材

血管介入手术器材

导管

药物涂层导管(外周)

支付


其他器材

血管内留置导管

中心静脉导管

四腔

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