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变更事项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1-07-02
根据国家及本市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市、区两级医保经办机构组织评估,拟将以下1家零售药店的经营范围进行调整。现公示如下:
序号 | 机构名称 | 地址 | 备注 |
1 | 上海诚康吴岳大药房 | 上海市闵行区剑川路140弄1号底层-1 | 增加中药饮片 |
公示期自即日起7天,即7月2日至7月8日。凡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者,致电咨询电话962218。
上海市医疗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2021年 7 月 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