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及本市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市、区两级医保经办机构组织评估,拟将以下6家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定点。现公示如下:
序号 | 医疗机构名称 | 地址 |
1 | 上海彭江护理院 | 上海市静安区中山北路588号1幢一层101-104室、二层201-204室、588号2幢一层101-108室、二层-八层 |
2 | 上海香树湾护理院 | 上海市浦东新区六奉公路5033弄1、2、9号 |
3 | 中智上海经济技术合作有限公司卫生所 | 上海市徐汇区衡山路922号02\301室 |
4 |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石洞口第一电厂卫生所 | 上海市宝山区盛石路270号 |
5 | 上海本颐堂中医门诊部 | 上海市杨浦区控江路2061号1层-1 |
6 | 上海养和堂中医门诊部 | 上海市浦东新区北市街76-80号(双号)二层、三层、82-1号二层、三层、84号二层、三层 |
公示期自即日起7天,即7月2日至7月8日。凡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者,致电咨询电话962218。
上海市医疗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2021年 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