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终止上海福亨中医门诊部服务协议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1-06-01  

依据《上海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第五十八条第(三)款第1项及第2项内容,现终止上海市医疗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与上海福亨中医门诊部服务协议关系。

特此通告。

 

上海市医疗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2021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