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3-31
各有关医疗机构:
根据国家和本市医疗服务价格管理规定,按照《关于继续做好本市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管理的通知》(沪医保价采〔2019〕35号)的要求,市医保局与相关部门开展了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集体审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核公布“胸阻抗断层成像监测”等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见附表),自2021年4月2日起执行。
二、医疗机构需要开展上述新项目,应当按规定向市医保局进行收费备案,备案价格不得超过该项目最高价格标准。医疗机构应按规定做好新项目开展情况的信息统计工作。
附表:本市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信息(6)
上海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3月31日
附表:本市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信息(6)
收费编码 | 项目名称 | 项目内涵 | 除外内容 | 计价单位 | 最高价格标准(元) | 说明 |
H20000028 | 胸阻抗断层成像监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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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次 | 150 | 限胸科医院 |
H20000029 | 前列腺特异性抗原同源异构体测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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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次 | 260 | 限瑞金医院 |
H30000022 | 胃肠传输时间检测 | 不含X射线检查 | 胃肠动力标记物胶囊 | 次 | 90 | 限同仁医院 |
备注:说明栏中的医疗机构为本市首次申报医疗机构,本市其他医疗机构需要跟进开展的,应当按照“沪医保价采[2019]35号”文件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