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嘉定区中医医院南门中医门诊部(临时执业点)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已被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注销,依据《上海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第五十八条第三款第4项内容,现终止上海市医疗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与嘉定区中医医院南门中医门诊部(临时执业点)协议关系,特此通告。
上海市医疗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2021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