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及本市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市、区两级医保经办机构组织评估,拟将以下7家零售药店纳入医保定点。现公示如下:
序号 | 机构名称 | 所在区 | 机构地址 |
1 | 上海太安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东宝店 | 虹口 | 上海市虹口区东宝兴路777号1017F01046 |
2 | 上海国大平南大药房 | 闵行 | 上海市闵行区平南路752号 |
3 | 上海康君阁大药房有限公司金汇店 | 奉贤 | 上海市奉贤区金闸公路813、815号、锦日路207、209、211号 |
4 | 上海老百姓煜婕大药房 | 奉贤 | 上海市奉贤区南桥镇新建西路619号 |
5 | 上海益丰昕丰大药房 | 松江 | 上海市松江区乐都支路71、73、75号1层 |
6 | 上海复美耀星大药房 | 松江 | 上海市松江区九亭镇涞亭南路66号 |
7 | 上海市崇明县好药师通康药房 | 崇明 | 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凤滨路663号7-8号 |
公示期自即日起7天,即3月26日至4月1日。凡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者,致电咨询电话962218。
上海市医疗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2019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