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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参保人员如何办理门诊大病医疗登记?
发布时间:2026-06-29

  职工需门诊大病医疗的,可按规定到大病医疗的定点医疗机构办理登记手续。

  自2026年4月1日起,每次大病登记的有效期调整为1年,超过1年后需要继续医疗或在一年内需要变定点医疗机构的,重新办理登记或变更手续。

  2026年4月1日已登记未到期的本市基本医保大病治疗项目,其原登记有效截止日期自动顺延6个月。

医保参保人员如何办理门诊大病医疗登记?

发布时间:2026-06-29

  职工需门诊大病医疗的,可按规定到大病医疗的定点医疗机构办理登记手续。

  自2026年4月1日起,每次大病登记的有效期调整为1年,超过1年后需要继续医疗或在一年内需要变定点医疗机构的,重新办理登记或变更手续。

  2026年4月1日已登记未到期的本市基本医保大病治疗项目,其原登记有效截止日期自动顺延6个月。

医保参保人员如何办理门诊大病医疗登记?

发布时间:2026-06-29  

  职工需门诊大病医疗的,可按规定到大病医疗的定点医疗机构办理登记手续。

  自2026年4月1日起,每次大病登记的有效期调整为1年,超过1年后需要继续医疗或在一年内需要变定点医疗机构的,重新办理登记或变更手续。

  2026年4月1日已登记未到期的本市基本医保大病治疗项目,其原登记有效截止日期自动顺延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