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上海市医疗保障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2024-04-24  

为进一步做好本市医疗保障政务公开工作,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的《2024年上海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沪府办字〔20245号),结合我局实际,制定2024年市医保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一、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1、围绕国家重大战略任务落实做好信息公开重点是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第七届进博会、国家药品集采相关信息公开等。

2、围绕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做好信息公开重点是对本市支持创新药械发展“28措施医药服务管理、药品耗材集中招标采购、医疗服务价格调整、促进健康商业保险发展等政策信息。

3、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做好信息公开重点是做好深化医保制度改革、医保待遇标准调整、定点医药机构纳保、参保及基金情况等信息公开。

4、围绕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做好信息公开重点是及时规范做好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执法普法及行政处罚财政事项等信息公开。

二、优化政策全流程公开

5、深化政策集成式发布对现有集成主题,加大文件应归尽归力度。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第二批集成式政策发布的相关要求,及时规范做好医保领域相关政策的集中归集与展示。

6、提升政策解读水平严格落实政策解读与政策文件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同步发布的三同步要求,将政策解读与政策制定同步考虑、同步安排。推动政策在草案征询、公开发布、实施落地等精细化解读。创新解读形式、提升解读力度,推动形成更多政策解读优秀案例。

7、优化政策推送通过服务窗口、行业协会等渠道开展政策推送,扩展政策推送覆盖面,提高市民群众、企业对医保政策的知晓度。

8、加强政策留言板建设规范政策留言板工作机制,提高咨询回应的针对性、时效性。对咨询较为集中问题,根据实际情况形成常见问题与解答清单,并指导政策制定。

9、深入推进政策阅办联动一网通办高频办事事项所涉医保政策实现阅办联动,对年内新增政策文件包含一网通办办事事项的,全面上线阅办联动功能。

三、优化政民互动和公众参与

10、加强政策制定过程中的公众参与各处室、单位制定改进与保障民生方面政策的,充分了解基层一线需求。制定涉及特定群体利益政策时,听取相关人民团体、社会组织、群体代表的意见。鼓励通过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等渠道向社会公开征询意见。

11、持续优化公众代表列席决策会议机制邀请公众代表列席局务会、专题会等会议,参与研究决策事项。优化代表遴选方式,推动更多市民代表、企业代表参与列席,做好相关会议信息的主动公开。

12、常态化推进政府开放活动结合局年度重点工作,围绕重要政策发布时点,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政府开放活动。8月集中组织开展政府开放月活动,加强与参与公众的互动,提升活动影响力。持续推进医保医企面对面系列活动,进一步提升活动效果。

13、高质效办理中国政府网转办留全面落实国家和本市关于办理中国政府网转办留言工作的各项要求,严格落实办理时限,确保回复质量,强化留言办理结果应用。

四、夯实政务公开工作基础

14、更好统筹政务公开和安全保密对法定公开事项主动公开到位,对拟公开信息依法进行保密审查,防止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敏感信息,防范数据汇聚引发泄密风险。严格执行公文信息发布审查,科学合理确定公开发布方式。

15、依法规范答复信息公开申请提高依申请办理效率,强化办件规范,保障答复质效和办理时限。主动跨前与申请人做好沟通,强化便民解答、指引和服务,防范和化解依申请办理矛盾。做好复杂、疑难申请的会商研判,有效规避行政纠错。

16、加强业务培训和交流继续抓好领导干部和新进公务员政务公开通识培训、办好政务公开专业培训班,提升相关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和水平。

六、组织落实

17、加强组织领导局办公室牵头协调各部门认真落实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关心部署政务公开工作。在年度预算中,安排相关工作经费,确保政策解读、政府开放活动等工作顺利开展。

18、狠抓工作落实细化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加强过程管理,局办公室持续跟踪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效,视情开展工作情况通报,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