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本市医疗保障政务公开工作,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的《2024年上海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沪府办字〔2024〕5号),结合我局实际,制定2024年市医保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一、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1、围绕国家重大战略任务落实做好信息公开。重点是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第七届进博会、国家药品集采相关信息公开等。
2、围绕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做好信息公开。重点是对本市支持创新药械发展“28条”措施、医药服务管理、药品耗材集中招标采购、医疗服务价格调整、促进健康商业保险发展等政策信息。
3、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做好信息公开。重点是做好深化医保制度改革、医保待遇标准调整、定点医药机构纳保、参保及基金情况等信息公开。
4、围绕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做好信息公开。重点是及时规范做好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执法普法及行政处罚、财政事项等信息公开。
二、优化政策全流程公开
5、深化政策集成式发布。对现有集成主题,加大文件“应归尽归”力度。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第二批集成式政策发布的相关要求,及时规范做好医保领域相关政策的集中归集与展示。
6、提升政策解读水平。严格落实政策解读与政策文件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同步发布的“三同步”要求,将政策解读与政策制定同步考虑、同步安排。推动政策在草案征询、公开发布、实施落地等精细化解读。创新解读形式、提升解读力度,推动形成更多政策解读优秀案例。
7、优化政策推送。通过服务窗口、行业协会等渠道开展政策推送,扩展政策推送覆盖面,提高市民群众、企业对医保政策的知晓度。
8、加强政策留言板建设。规范政策留言板工作机制,提高咨询回应的针对性、时效性。对咨询较为集中问题,根据实际情况形成常见问题与解答清单,并指导政策制定。
9、深入推进政策阅办联动。对“一网通办”高频办事事项所涉医保政策实现“阅办联动”,对年内新增政策文件包含“一网通办”办事事项的,全面上线“阅办联动”功能。
三、优化政民互动和公众参与
10、加强政策制定过程中的公众参与。各处室、单位制定改进与保障民生方面政策的,充分了解基层一线需求。制定涉及特定群体利益政策时,听取相关人民团体、社会组织、群体代表的意见。鼓励通过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等渠道向社会公开征询意见。
11、持续优化公众代表列席决策会议机制。邀请公众代表列席局务会、专题会等会议,参与研究决策事项。优化代表遴选方式,推动更多市民代表、企业代表参与列席,做好相关会议信息的主动公开。
12、常态化推进政府开放活动。结合局年度重点工作,围绕重要政策发布时点,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政府开放活动。8月集中组织开展“政府开放月”活动,加强与参与公众的互动,提升活动影响力。持续推进“医保医企面对面”系列活动,进一步提升活动效果。
13、高质效办理中国政府网转办留言。全面落实国家和本市关于办理中国政府网转办留言工作的各项要求,严格落实办理时限,确保回复质量,强化留言办理结果应用。
四、夯实政务公开工作基础
14、更好统筹政务公开和安全保密。对法定公开事项主动公开到位,对拟公开信息依法进行保密审查,防止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敏感信息,防范数据汇聚引发泄密风险。严格执行公文信息发布审查,科学合理确定公开发布方式。
15、依法规范答复信息公开申请。提高依申请办理效率,强化办件规范,保障答复质效和办理时限。主动跨前与申请人做好沟通,强化便民解答、指引和服务,防范和化解依申请办理矛盾。做好复杂、疑难申请的会商研判,有效规避行政纠错。
16、加强业务培训和交流。继续抓好领导干部和新进公务员政务公开通识培训、办好政务公开专业培训班,提升相关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和水平。
六、组织落实
17、加强组织领导。局办公室牵头协调各部门认真落实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关心部署政务公开工作。在年度预算中,安排相关工作经费,确保政策解读、政府开放活动等工作顺利开展。
18、狠抓工作落实。细化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加强过程管理,局办公室持续跟踪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效,视情开展工作情况通报,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