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上海市医疗保障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2022-06-01  

2022年上海市医疗保障局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和对上海工作重要指示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2022年上海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以人民为中心推进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围绕本市医疗保障重点工作,聚焦市民群众、企业和社会各方关切,持续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医保部门工作透明度,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深化优化政务公开基础工作

(一)强化公文备案和集中规范公开。在全市政务公开工作平台上,做好市医保局新增非密公文全量备案工作。进一步推进市医保局行政文件统一公开,系统清理本机关现行行政规范性文件,通过上海医保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发布。加强历史公文转化公开,将符合条件的历史公文转为主动公开,

(二)做好统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维护。加强对同意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日常巡查、维护。严格依照《条例》和《规定》要求,规范法定主动公开栏目设置,持续拓展细化主动公开的具体内容。对法定主动公开专栏进行日常检查、维护和更新。根据实际变化动态调整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按时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三)优化提升依申请办理水平。准确适用《条例》和

《规定》,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答复,规范提升依申请公开工作质量和效果。依申请办理过程中,强化与申请人沟通,优化和规范内部办理流程,提高答复的及时性和针对性。

(四)加强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加强对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目录优化调整,需要调整和新增的事项要及时更新,强化公开事项和具体公开内容的联动展示。

二、深化优化政策度、回应关切和工作参与

(一)切实提升医保政策解读的精准性和针对性。严格落实政策解读三同步工作机制,对市民企业权益产生影响的政策文件均要开展解读。探索政策预公开阶段解读,强化政策施行后解读,对政策实施过程中产生的新情况、新问题,开展跟踪解读、多轮解读。综合选用文字解读、图示图解、视频动漫、专家访谈、场景演示、短视频等解读形式,多渠道开展权威解读。依托一网通办,开展医保重要政策及解读材料的精准推送工作。对市民企业关注度高、专业性强、办事需求量大的医保政策,强化线下定向精准推送,实现政策找人、政策找企业

(二)抓好日常回应关切和政民互动。优化网上政民互动渠道,综合运用一网通办好差评、“12345”市民服务热线、“12393”医保服务热线、门户网站局长信箱、网上咨询等渠道,提高对社会关切热点的发现、搜集和反馈能力。网民留言和网上咨询板块,严格按照规定答复期限完成答复。

(三)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和全流程公开。严格落实《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及配套文件,于每年331日前,确定并发布市医保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以目录归集的方式,对各决策事项的各项信息进行超链接展示。对需公开征求意见的决策草案,综合选用上海医保门户网站、上海医保微信公众号等平台收集社会公众对决策草案的意见建议,并在决策文件出台后的1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开前期意见的收集、采纳情况以及较为集中意见不予采纳的原因。强化决策审议过程公众参与,邀请企业代表、市民代表等利益相关方代表列席本单位决策会议。

三、进一步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根据市委、市政府和国家医疗保障局统一部署,适时做好上海医保服务和落实国家战略相关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公布上海市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重点项目和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公开医保基金监管重要政策信息,公布医保监管举报投诉电话。适时公布打击欺诈骗保工作进展情况,加大对欺诈骗取医保基金违法行为的震慑力度,切实维护好基金安全。及时公开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医保待遇、管理服务、药品耗材集中招标采购等重要政策信息。

四、进一步深化优化平台和渠道建设

(一)加强上海医保门户网站建设。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要求,不断推动政务公开、办事服务、政民互动等板块建设完善,加强门户网站公开专栏内容维护,聚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优化内容展示形式和方式。

(二)提升政务新媒体运维管理水平。加强上海医保政务公众号建设,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加强上海医保系统政务新媒体建设,及时通过政务新媒体发布医保政策,回应公众关切,增进公众对医保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强化政务新媒体政务属性,不断增强信息编发、政策解读、回应关切能力。积极发挥政务新媒体的传播优势,加大对重要政策文件和可视化、趣味化解读的推广力度,优化服务互动功能,高质量回应社会关切。

五、严格强化工作保障和监督

    强化组织保障和工作监督,建立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在医保系统内定期开展政务公开通识培训,提高领导干部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和认识水平。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和第三方评估机构对本部门政务公开工作的评价结果,不断改进和完善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