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提出方式

向本机关提出申请的,请填写《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复制有效,可以在受理申请地点领取,也可以在本机关网站上下载。

申请表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
2、明确的政府信息内容,包括能够据以指向特定政府信息的文件名称、文号或者其他特征描述;
3、获取政府信息的方式及其载体形式。

申请提出方式:

1 、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
申请人可以在本机关网站下载电子版《申请表》,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即可。

2 、信函、电报、传真申请。
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3 、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地点当场提出申请。
申请人申请获取劳动和社会保障方面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的,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