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749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1-05-26  

对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749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办理结果:解决采纳

 

林晶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优化医保支出结构,提升医保资金使用效率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预算分析方面

对于该建议,本市已建立相关基金预算管理制度,根据《中共上海市委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我局从2021年起试行开展医保基金预算绩效管理,加强对基金预算绩效全过程管理,逐步提升医保服务精细化管理水平。在编制医保基金预决算时,我局综合考虑影响医保基金收支的各种因素,全面、准确、真实、完整地反映各项医保基金的收入、支出和结余情况,防范支付风险。同时,我局每月向市财政局、人大常委会报送医保基金财务报表,持续跟踪医保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二、关于优化医保支出结构方面

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及国家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等要求,我局不断强化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与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功能,促进各类医疗保障互补衔接,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提高重特大疾病和多元医疗需求保障水平。同步深化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制度改革,确保国家医保目录动态调整结果在本市落地实施,将更多高价药品纳入医保,会同卫健部门提高参保群众药品可及性。

三、关于评估认定方面

本市卫健、民政、医保部门加强协同,做好评估管理。一是由卫健部门牵头制定评估标准,试点以来已对评估标准进行多次迭代优化,最新版本评估标准2.0版已于20204月起应用。二是由卫健部门联合民政部门加强评估机构行业管理,印发《关于开展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机构行业管理通知》、《关于加强本市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机构行业管理的通知》,并由医保部门同步加强协议管理。三是为进一步规范评估,卫健部门对评估员统一组织、统一教材、统一考试、统一发证,实施新上岗、换证、继续教育培训考试制度,持续提高评估员业务水平。

四、关于优化长护险支出结构方面

根据本市长护险试点办法,试点阶段,本市从医保基金调剂资金,符合国家试点指导意见的要求。目前,我局积极会同发展改革、财政、民政、卫生健康等部门,已委托高校等学术机构开展相关筹资课题调研,将从制度可持续性、基金支付能力、失能照护需求等方面,统筹研究探索长护险筹资机制

 

 

上海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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