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556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1-05-25  

对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556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办理结果:解决采纳

 

陆永妹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长期护理保险,提升上海空巢老人生活质量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整合协调机制方面

正如代表反映,长护险作为一项新生的社会保障制度,正处于试点阶段,涉及环节多、参与部门多、工作链条长,体现出长护险试点管理的复杂性。对此,近年来,本市建立由医保部门牵头,多部门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一是夯实长护险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多部门协调联动,共同研究存在问题,统筹推进了各项试点工作。二是2019年以来,连续三年制定年度《长护险试点任务清单》,建立以项目化为抓手、责任分工明确、任务细化分解的工作机制,推动受理评估、护理服务、政策优化及监督管理等各环节工作举措得到有效落实。三是我局建立长护险数据共享机制,并已向行业部门共享相关数据,为行业部门进一步加强管理提供数据支撑。

二、关于健全长护险服务制度方面

本市已连续两年,将提高长护险评估、服务的精细化水平作为重点工作,加以推进。在评估环节,本市由卫健部门牵头,根据前期试点情况修订完善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标准,评估标准充分考虑各类失能老人的失能状况、认知状况和疾病状况等维度,已从1.01.5升级至目前的2.0版,不断迭代优化,更趋规范、科学、合理,以满足老年人需要。在服务环节,本市长护险居家护理服务时间可灵活设置,在每周服务总时长和频次相对固定的情况下,每次服务时间可设置半小时至一个半小时不等,充分考虑老年人的现实需求状况。医保、民政、卫生健康部门将持续加强研究,推动评估和护理服务进一步优化完善。

三、关于服务项目方面

本市由民政部门牵头,会同卫生健康、医保部门共同制定了长护险服务内容和规范,明确了42项长护险服务项目清单,并为每个服务项目制定了服务标准和规范。对于代表建议的预防性照护、心理服务等项目,医保、民政部门将结合医疗护理、养老护理服务人员队伍现状,统筹研究优化长护险服务项目清单,进一步贴合老年人的实际需求。此外,本市建立完善家庭病床制度,可为老年患者上门提供相关诊疗、康复等医疗护理服务项目。家床服务可与长护险并行开展、互为补充,相关费用可按规定纳入医保结算。

四、关于监督机制方面

医保部门会同民政、卫生健康部门,探索行业管理+基金管理的综合监管机制。在行业监管上,本市民政部门加强养老服务质量监管,深化推进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日常监测,一是开展养老机构专项执法检查,并根据检查结果依法开展分类处置。二是开展新一轮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发布《上海市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管理办法》,年内完成对200家养老机构的评定;三是加强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质量监管,参照养老机构,对提供居家上门的养老服务机构开展服务质量检查。在基金管理上,本市医保部门创新互联网+APP签到新模式,监督执法人员通过移动监管系统,线上实时监控、线下飞行巡;根据长护险居家服务私密性的特点,各区已逐步开展服务全过程声纹监测等智能监管模式。

此外,去年9月,本市建立长护险社会监督员制度,已聘请相关代表委员、行业专家对长护险进行第三方社会监督。探索开展对护理服务机构的第三方综合评价项目,通过运用大数据等分析手段,对护理服务的质量、护理访护结果等进行综合评价,引导行业自律和提升。

 

 

上海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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