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955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办理结果:解决采纳
郭实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建立多层次医疗保障的相关建议的代表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关于您提出的“医保带动商保扩大普惠型保险覆盖”的建议,与本市目前的实践是一致的。在上海市政府和国家银保监会的大力支持下,本市医保和银保监部门着力推动并深化医保个人账户资金购买商业健康保险试点工作,自2017年1月1日启动以来,已有“住院自费费用补偿医疗保险”、“重大疾病保险”、“上海医保账户医疗保险产品”、“上海医保账户意外伤害医疗保险产品”4款专属健康险产品和“国寿肺安宝特定肿瘤疾病保险”、“泰康关爱肝疾病保险”2款专病产品;截至2019年12月底,个账产品覆盖人群逐步扩大,累计覆盖人群约18万人,累计承保41万人次。2020年,我们拟在中国银保监会发布新重疾险定义后,尽快修订现有一年期重疾险产品,并增加长期重疾险产品,助力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更好地满足多层次、多样化的医疗保险市场需求。
关于您提出的“整合、制定医疗数据应用业务标准”的建议,市卫健委已于2018年10月23日与上海保险交易所正式签署了合作协议,共同推进上海健康保险交易中心建设工作。自签约以来,基于本市卫生健康大数据平台,市卫健委配合上海保险交易所实现保险业与上海地区医疗健康数据互联互通,并经过多轮测试优化,完成上海市健康保险交易平台核保核赔功能。一方面,核保核赔功能可在线查询客户相关健康信息,实现核保、理赔等业务的高效办理;另一方面,通过数字化技术实现个人健康风险状况与保险产品的有效匹配,有效防范健康保险欺诈风险,助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通过卫生健康大数据解决商保业务中的“数据不对称”问题,初步缓解困扰商保多时的患者“逆向选择”问题,减少需方的商业风险。
关于您提出的“编订具有上海特色的医生工作保护细则,提升医生工作环境”的建议,市卫健委认为针对性强,具有一定参考意义。近年来国家先后出台《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关于依法惩处涉医违法犯罪维护正常医疗秩序的意见的通知》《关于对严重危害正常医疗秩序的失信行为责任人实施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加大对涉医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对保障医务人员合法权益,维护良好医疗秩序发挥了重要作用。目前,市卫健委正会同市司法局制定保护医护人员权益的市政府规章,重点针对当前本市医护人员执业环境面临的问题,从授意性、保障性与惩戒性三个纬度制定保护性规则,以提升医务人员权益保障制度化、法制化水平。近年来,随着本市卫生事业发展,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科学配置、卫生人才培养已成为医改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市卫健委在卫生人才发展规划中也明确加大卫生紧缺专业人才的政策扶持力度,实行院校培养和职后教育并举,扩大全科、护理、急诊、儿科、精神科等紧缺和薄弱领域专业人才的培训规模,逐步扭转部分领域人才长期紧缺的局面。下一步,市卫健委将在国家和本市绩效工资改革的整体框架下,健全绩效考核评价办法,积极指导各单位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根据考核结果,向一线岗位、关键岗位医务人员倾斜。
上海市医疗保障局
2020年5月12日